要求退休人员缴纳医保须谨慎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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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5 浏览:

7200多万退休人员不需缴纳医保费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的日子还有多久?从2015年11月初中央公布的“十三五”规划建议到上周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求是》杂志上的文章都明确表示,政府正在研究制定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据悉,平均每人每月需缴纳约180元。(1月4日《第一财经日报》)

退休人员是否应该继续缴纳医保,缴纳医保的多少,是社会保险改革的重要部分。正如楼继伟指出的那样,目前社会保障制度设计和运行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风险隐患不容忽视。首要的突出表现是,社会保险制度没有体现精算平衡原则,基金财务可持续性较差。但是,深入改革社会保险制度是否非得减损退休人员利益,是值得探讨的问题,笔者认为,要求退休人员缴纳医保的政策需要谨慎推行。

从法律上讲,退休人员是否该缴纳医保,涉及到社会保险法,根据该法规定,退休人员是无须缴纳医保的。此外,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关规定,老年人应享受政府和社会提供的一系列优待及保障。也即,该政策的改变需要修改相关法律,需要达成社会共识。

修改法律的成本未必很高,但退休人员是否缴纳医保不仅是修改法律那么简单,更关乎到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对百姓的承诺。按说,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机制均是政府承担公共服务职能,保障民生福利的重要内容。社会保障的内容和质量,体现出政府对民生的投入和重视程度。在人们的印象中,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工作后依法缴纳相关保险,享受保险待遇,退休后靠享受退休金等待遇颐养天年,正所谓国家统筹安排保障下幼有所教,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正常运转机制。现今,突然要求退休人员继续缴纳医保,给人一种政府不再一如既往地承担退休人员相关保障,对退休人员撒手不管的印象。

在医疗费用大幅增加、医保筹资增速放缓及人口老龄化三重因素叠加作用下,医保基金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收支压力是事实。但即将到来的延迟退休和老龄化严重同时也是影响退休人员正常待遇保障的不利因素。试想,退休年龄延迟了,很多老年人要和自己争抢养老、医疗床位本就成了退休人员的负担,再加上还要自行从有限的收入中缴纳医保,退休人员的生活将是何等“悲催”。

其实,解决医疗费用大幅增加问题未必非得向退休人员交纳医保求解。该问题的产生不能忽视以下因素,即在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全面推行的大背景下,看病贵问题看似得到缓解。但是,由于有医保报销制度,患者自行承担的费用降低,患者感觉到看病不再那么贵。于是,在医药厂商或医护人员合谋推介下,用高价药,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现象应运而生。经销商、医院、患者都是受益者,唯独由国家承担的医保基金成了冤大头。如果釜底抽薪地严格监管医疗机构和医药厂商,不筛查过度医疗等“变相骗保”问题,而是以退休人员交纳医保来缓解“病症”,等于是劫贫济富。且无异于扬汤止沸,永远遏制不了医疗费用上涨过快问题。

医疗保险作为不能或缺的社会福利和保障内容,其健康运营需要统筹兼顾和全盘运作。如适当划拨国企盈利充实医保基金,如严格查处过度医疗和高价药品,如鼓励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以弥补社保短板。当所有开源节流的措施已经用尽,医保统筹基金仍然收不抵支时,再要求退休人员继续缴纳医保为时不晚,且能凝聚共识,减少抵触心理。(南方网史洪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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