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变化!你的医保将由这个新机构管理!

分享到

2018-03-13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浏览: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1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这份方案将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小保从中摘录了有关医保、医疗与医药的相关改革措施,在这里一起集中推送给关心医改的您。

  【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

  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方案提出:

  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

  同时,为提高医保资金的征管效率,将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合约》履约工作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保留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民政部代管的中国老龄协会改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

  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设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同时,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这次机构改革将有助于优化机构职能,力求避免九龙治水现象的发生。从前,“九部委联手治理”、“八部委出台文件”……在中国官方的工作安排中,多部门联动并不少见。这既体现出机构间协调合作的能力,但在不少领域也存在职责划分不够科学所带来的“政出多门”的弊端。此次改革后,相关职能从各部门整理合并,重新组建的新部门职责更加明确,设置更加科学,机构职能将更加优化,有助于提高行政工作效率。

  同时,方案也体现了市场监管转换风格,更加注重职能转变的特点。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药监总局等机构的职责此次被整合进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面上看,此举解决了市场主体面临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的问题;从深层次讲,这一机构的设立,是对政府机构职能转变的深化。

  而紧扣民生所需,破解民生难点,是此次机构改革的一大亮点。官方多次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

  另外新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不仅能够更好保障病有所医,也更符合改革的需求,比如通过医保和药品生产商进行价格谈判来控制药费的机制就能更为顺畅的运行。


推荐阅读

热点排行

  • 微信公众号

  • 手机站

《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35491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23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