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义:全面落实2013年医疗保险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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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1 作者:海韵 浏览:

  2013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的总要求是,巩固成果,稳量求质,以理顺体制、创新机制为重点,深化改革,攻坚克难,提升制度运行和管理服务质量,为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开好局。

  一、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是十八大提出的医保重点任务。对此要有高度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今年各省区至少要有一个以上的地级市开展试点,已经城乡统筹的地区要进一步整合制度和完善管理机制。推进医保城乡统筹,一要整体规划。按照归口管理、整合资源、政策并轨“三步走”的步骤,科学决策,有序推进。二要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城乡居民制度、政策和管理差距以及农村、农民、村医等特点,做好政策衔接和管理服务方案,妥善处理机构职能归并、基金审计安全、统计信息系统等关键问题。三要便民利民。要保障待遇,提升服务,使参保群众特别是农民在制度整合中得到实惠。

  二、提高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和保障质量。2013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是5。36亿人,重点解决重复参保问题和探索全民登记参保办法。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1。57亿人,重点是将机关事业单位等纳入生育保险范围。今年,对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个人缴费相应适当提高。各地要统筹安排封顶线、支付比例和门诊统筹等保障水平。

  三、扎实做好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要坚持低水平起步,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待遇支付、合规范围等核心政策。要统筹商保经办,切实做好招投标管理、合同条款确定、信息交换、结算平台衔接等关键工作。要保持政策的连贯性。已经开展大病保险的地区,要总结经验,继续探索和完善。要加强分析研究,密切关注基金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四、深化医保门诊统筹机制探索。居民门诊统筹要围绕充分利用基层医疗服务的核心要求,进一步探索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人头付费、团购谈判机制,建立部省两级重点联系工作机制。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完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政策,探索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总的考虑是:改进计入办法,控制个人账户规模;完善管理办法,加强个人账户支出监控;适当拓宽个人账户功能,探索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五、落实付费总额控制。各地要制定本省推行总额控制的规划,确保两年内在全国全面推行。要严格落实《总额控制经办规程》,制定公开透明的总额控制工作程序和办法,防止暗箱操作。要加强对医疗服务的监控,重点防范推诿病人、降低医疗服务质量等风险的发生,防止医疗费用向个人转嫁。同时要同步推进按病种、按人头等多种付费方式改革,发挥医保付费机制整体功能。

  六、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各地要总结经验,结合实际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监控能力,全面推行对住院、大病和门诊实时监控;要将监管由医疗机构延伸到医务人员;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实时监控系统软件,推行《社会保险药品分类代码》行业标准;要加强依法行政,坚持按照程序依法监管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七、积极推进生育保险工作。生育保险办法将于年内出台。今年主要任务:一是规范政策,落实待遇,全面推行生育保险费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二是加强基金运行管理,与医疗保险同步提高统筹层次,逐步消化过多基金结余。三是完善试点,探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生育保险制度体系。

  八、积极参与医改各项工作。李克强副总理强调全民医保是深化医改的基础和最大抓手,把构建全民医保网作为优先目标是此次医改最值得总结的经验之一。目前医改进入攻坚的关键时期,许多重大措施与医保和人社工作紧密相关,各地要提高认识,全程参与。要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主动参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将调价后合理的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新增项目要根据群众需要和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支付政策,引导参保人员充分利用基本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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