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评估专家组赴四川、陕西两省评估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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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8 作者:高星星 浏览:


  2013年8月16日至23日,医疗保险评估专家组组长、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会长王东进同志率专家组部分成员先后赴四川省和陕西省开展评估调研,听取两省人社厅关于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情况汇报,并分别与成都、乐山、广元、泸州和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汉中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座谈。

  王东进同志说,四川和陕西两省医疗保障工作注重从实际出发,把中央的要求与本地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努力推进医保城乡统筹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扎实得力,制度运行平稳,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成都市较早地整合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一制多档”的模式成为全国许多地方推进医保城乡统筹的基本思路。延安市作为革命老区,克服困难,在陕西省率先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的管理职能,推进制度并轨,成效明显,值得肯定、总结和推广。

  王东进同志指出,当前,健全全民医保体系面临着新的形势和要求,特别要注意以下四点:

  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十八大精神统领医保的各项工作。十八大对医保制度建设提出了总要求,明确了总基调,是推进医保体系建设的总依据。落实十八大精神,就要以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为主线,以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首要任务,补齐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这块“短板”,努力推进支付制度改革,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可靠的医疗保障。

  二是要善于察大势、抓大事,把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放到党和政府工作的大局中谋划、安排和推进。医疗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社会制度,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不能滞后也不能超越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察大势,就是要认清医保制度建设的总趋势和基本走向,不能只埋头拉车,还要抬头看路。当前,我国经济正在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增速有所放缓,靠增加财政投入扩大医保覆盖面和提高保障水平的空间有限。医保也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努力实现由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的转变,由依靠财政投入转向依靠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由注重提高待遇水平转向注重提高保障绩效和质量,向改革要红利,向管理要效益。

  三是要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指导方针。“守住底线”,核心是“保基本”,要求必须坚守医保的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律;“突出重点”,就是要着力做好整合城乡医保制度、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推进支付制度改革这三项重点工作;“完善制度”,就是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引导舆论”,就是引导社会和公众树立正确的医保理念,不可盲目许诺,吊高胃口,助长不合理的保障预期。

  四是要坚持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实践永远是第一位的。“摸着石头过河”就是尊重实践、在实践探索中逐步掌握规律的过程。我国医保制度改革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实践性,依靠基层的大胆实践,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险理论体系、制度框架和发展道路。顶层设计必须建立在基层实践探索基础之上,不然,顶层设计就会变成“闭门造车”。

  王东进强调,医保制度建设既有难得的历史机遇,又面临着非常复杂的局面。特别是一些所谓的新观点、新概念、新名词、新主张光怪陆离,层出不穷,给广大医保人带来了许多困惑,给医保制度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造成了障碍,埋下了隐忧。因此,既要把医保的基本问题搞透彻,讲明白,又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当前,有十一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一是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将进一步释放医疗服务需求,对医保基金的安全带来严峻挑战。整合城乡医保制度、提升统筹层次、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提高保障水平、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管理服务等,既是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的题中之义,也必然会刺激医疗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给医保基金造成压力。近年来,不少地方出现了统筹基金当期收不抵支,值得我们高度重视。二是各项医保制度间的保障水平差距日益缩小,形成了参保人群“逆向选择”的倾向。职工医保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筹资水平相差数倍,但待遇水平相差不大,使得本应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甚至部分职工转而参加居民医保,既影响了职工医保的稳定发展,也增加了财政补贴的负担。三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制度造成冲击。现行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参加大病医保不需另行缴费,总体保障水平比职工补充医保还要高,造成新的不平衡,不利于职工补充医保制度的发展。四是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造成冲击。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改革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不可轻言取消,也不能简单将其转变为门诊统筹,而是要深入研究,完善其功能。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应该是有条件、有限制的,并且要和医疗服务分级管理、基层首诊以及双向转诊等结合起来。五是医疗保险行业统筹的弊端日益凸显,不符合社会保险属地化管理原则,严重影响了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统一性。六是商业保险介入医保经办管理,造成社保和商保功能错位、界限模糊,给基本医保制度、基金安全以及信息安全带来冲击和挑战。七是居民“自愿”参加医疗保险不符合社会保险的基本属性,与“全覆盖”的要求相悖,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逐步确立起“依法参保”的理念和机制。八是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退休人员不缴纳医疗保险费,医保基金风险日益加剧。九是关于卫生部门有“一手托两家”的优势和商业保险经办社保有“专业优势”的论调,给医保的决策和管理带来困惑,造成干扰,阻碍了医疗保险管理职能改革和医保经办能力的提升。十是医疗费用“先行支付”的规定执行起来遇到界定难、协调难、追偿难、清算难等问题,工作量大,成本很高,缺乏相应的手段,实际追偿率很低,实施起来难度非常大。十一是医疗保险管理体制不顺畅,影响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整合。整合城乡医保是对医保事业负责、对党和人民负责的大事。早整合早主动早受益,越晚整合越被动、浪费越大。要坚定信心,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全面实现医保的城乡整合打好基础。

  医疗保险评估专家组成员、黑龙江省医疗保险研究会会长程仁双、河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协会会长韩志奎、湖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研究会会长吕兴元、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仇雨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医疗保险研究所所长吕国营、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秘书长熊先军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李忠、四川省、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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