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采下的“中国制造”:如何变革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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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8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作者:士深 浏览: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士深

  “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对国内药价形成机制、药品流通秩序、群众药费负担及用药安全等带来一系列变革性的影响,在以量换价的时代,一些本土药企为占得市场先机倾向于走低价战略,然而该战略的竞争作用以及后续效果仍需进一步观望。

  2018年12月29日,《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以“药品集中采购及实施”为主题召开青年药政论坛,来自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冯岚秘书长就相关问题发表了看法。

  此次药品集采31个试点通用名药品中选25个、流标6个,成功率81%。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从中标整体情况来看,国产药相较进口药显现出压倒性竞争优势,但细致分析中标药品类型却发现23个中标国产药均为仿制药,而屈指可数的2个中标进口药均为原研药。

  脱颖而出,赢得价格战是关键?

  “4+7”集采作为政府层面宏观战略打出了医药行业治理组合拳,贴近民生需求,降低药价,促进行业重组,焕发市场活力。从政策制定到试点执行,医药行业在享受改革红利的同时,也感受到与日俱增的竞争压力。很多企业针对政策与实际,探讨下一步采取怎样的策略保住市场份额,是先保住“4+7”的城市?还是先保住“4+7”之外的其他城市……经过一系列估量后,更多国内企业在集采报价环节还是义无反顾地选择报低价,将赢得价格战作为夺取市场的关键一步。甚至有企业盲目比低,在“4+7”之外的省份安徽、陕西开始报的价格比“4+7”中标产品价值还低。这造成的结果就是国内的创新药企业“死伤惨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企业在经济下行压力下也面临极大的持续发展问题。“中国制造”药品似乎并没有成为此轮竞争的真正赢家。降费是药品集采的目的,但不是政府宏观政策唯一目的。一味依靠降价争夺市场或多或少映衬出目前国内企业战略及价格布局的不成熟。

  把握市场,创新和提质是正道

  党的十八大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这就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纵观药品集采和创新驱动国家战略之间的关系,“4+7”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来挤掉当前医药流通领域行业的不正常现象,从而进一步鼓励创新,推动创新。不是只有创新药才需要创新,创新对于好的仿制药来说同样重要。我国制药企业多以仿制药为基础,近年来,在带动创新发展政策支持下越来越多本土企业愿意进行很多尝试,目前研究与开发投入强度逐年加大,带动整体医药产业研究与开发投入增强,同时专项实施促进了医药行业创新发展。2007-2012年中国在医药研发上的投入以年均33%的速度增长,增长的速度居世界首位。在经过十年甚至十几年的研发,每年至少10亿元以上的投入下,国产药品从数量高速增长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创新成果显现,市场影响力逐步扩大。

  避入歧途,借鉴经验科学调价

  在创新过程中利润以及持续发展问题始终不容忽视。以国内医药行业某知名企业为例,2017、2018年都投入17亿以上进行新药研发,但从实际销售情况来看,创新药仅占全部销售额的1/10,仿制药占9/10,如在集采下中标仿制药再平均降价50%,对企业杀伤力可想而知,即便是明星创新企业也不能看到未来发展出路。如何平衡创新与发展关系,在政策中顺势而为,是制药企业不得不思考的重要问题。

  本土企业在“4+7”带量采购的整体趋势下,应紧握人才与资本两大抓手,坚持走创新发展之路:一方面人才是创新的动力之源,广聚人才,另一方面由于金融和资本领域在现有的集采政策下不看好药品创新,社会资本不断撤离令企业创新运营雪上加霜,因此还应不断探寻稳定的资金来源。在政策落实中借鉴国际经验政府与企业共同思考和挖掘更多有效竞争策略,而不是降价为王,如美国首个仿制药上市后一到两年内,品牌药销量快速下降,市场占有率快速降低,但并不是“一刀切”式地直接降到最低,而是价格呈阶梯性降低。又如日本以药物经济学为基础建立动态价格调整机制,厚生劳动省每两年对市场(制造商、医疗机构和处方药房)实际交易价进行调查,依据相关规则进行重新核价,对价格进行调整:1.根据药品市场实际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加权平均后得出平均批发价,根据平均批发价进行调整,并设置“调整幅度”系数进行回调缓冲避免过度降价;2.通过市场扩大重新定价,对药品实际销售金额大幅超过预期销售金额的药品重新调整价格;3.鼓励创新和避免超适应症用药的加价调整。美国及日本的做法反映出药品价格应依据当前市场环境,动态调整,定价不应是最高价或是最低价,而是最合理价格。

  我国市场竞争同样应当遵循价值规律,形成完善的定价机制,还市场本真,管控不合理的压价行为。通过以量换价的政策调整,必将挤压流通环节不科学的流通成本,节约出来的费用如能针对通过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质量认证的优质产品,适当给予采购价格上浮,这样,既能为医保节约大量资金,又能反哺中国创新企业,为中国创新奠定基础。

  根据“4+7”工作会议纪要,药品集采工作分为招采、实施落实、评估三阶段,在当前单货源最低价的集采政策下,如何形成更科学合理客观的药品价格,还留待评估阶段调整完善。任何一项改革不会让所有利益方满意,任何一个新生事物成熟都需要一个发展和验证过程,相信在充分市场竞争和不断试错下,越来越多的“中国制造”药品将会以创新高质为固有标签走出迷茫,找到符合自身实际的发展出路。

  特别鸣谢
  西安杨森
  第一三共(中国)
  诺华肿瘤
  辉瑞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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