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家庭医生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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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5 作者:高臻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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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臻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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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打基础、管长远、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常住人口的快速增长、新城建设推进及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社区医疗体系构建面临着新的挑战。家庭医生,无疑是当前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关键所在。

家庭医生制度可以试图解决医改中的几大难题:一是无序就医,分级诊疗简单而言就是“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合理利用大医院与社区医院的医疗资源,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只有让社区医院与大医院权责明确,才能引导病人进行合理分流。社区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提高,家庭医生制度的健全,将有助于引导患者在社区首诊,形成有序的就医格局。二是“看病难”,看病排长队,医患矛盾突出。优质资源过度向大医院集中,导致大医院人满为患、社区医院门可罗雀的状况。在家庭医生制度设计中,被服务的家庭成员需要和家庭医生通过签约确定服务关系。生小病找家庭医生,生大病由家庭医生推荐专科医院和医生,同时为病人的后续治疗把关。平时由家庭医生对签约家庭进行身心健康教育和管理,从而建立和谐的信任关系。三是“看病贵”,医疗资源浪费,医保费用居高不下。签约的家庭医生给居民提供预防、保健、治疗的一体化服务,重点是想办法让居民少生病。在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的同时,节约了医疗资源。

为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逐步承担起居民健康“守护人”的职责,早在2003年,上海市就在静安区、长宁区、黄浦区、闸北区、浦东新区等5区的1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服务模式转换的试点,明确要求“探索以‘全科团队’形式开展社区卫生服务”。2004年扩大到19个区3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0年10月起,长宁、徐汇、静安、浦东、闵行、青浦、金山、宝山、闸北、杨浦10个试点区总计有占全市三分之一的7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19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85个村卫生室参加家庭医生制试点。2013年起,全面推进家庭医生制度改革。2浦东家庭医生的实践2.1 主要做法根据“先试点,后推广”思路,2010年10月起在塘桥、潍坊、金杨、高桥、康桥、大团等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试点,通过以门诊签约、预约服务、双向转诊等为主要服务手段的全科医生责任制模式的开展,提高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满意度,从而达到服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吸引居民首诊在社区,构建合理有序的梯度诊疗秩序,最终通过提高服务效益与效率,降低医疗成本及改革成本,节省医疗费用,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2012年4月起,扩大至全区4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详见《中国医疗保险》第七期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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