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设置缴费年限有利于加强和规范基金筹集

分享到

2011-04-15 作者:中国医疗保险 浏览:

  贵州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石孝军在本刊第三期撰文指出:

  设置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保基金的筹集。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全国各地各自为阵,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是默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做出明确规定的地方,少至10年多则30年不等,很不规范,不利于医保基金的筹集。近几年来,随着职工医保待遇的不断提高和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医保基金支出增幅已经远超收入增幅,且未来仍将持续,基金远期可持续支付能力面临严峻挑战。这种情况在全国具有普遍性。通过设置最低缴费年限规范职工医保待遇的享受条件,有利于规范医保基金筹集,增加基金积累。这是维护职工医保制度长期可持续运行的需要。

推荐阅读

热点排行

  • 微信公众号

  • 手机站

《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35491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23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