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保整合要完善经办机制提升经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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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5 作者:郑功成 浏览:

  整合城乡医保,不是简单地把两个保险项目和两个经办系统归并到一起,而是要实现城乡制度的有机融合和经办服务水平的提升,使城乡制度整合能发挥1+1大于2的效应。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既往实践来看,由于经办机制不完善或经办能力不足导致制度被扭曲的现象不乏罕见。例如,医疗保险的城乡分割经办,致使重复参保现象普遍;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由乡镇街道与村社代办,致使骗保现象突出;等等。这些现象表明,在推进城乡医疗制度一体化的进程中,加快完善经办机制、提升经办能力显得十分必要。当前的关键是要做好如下几项工作:一是整合城乡医保经办机构,确保同一地区只有一个经办机构集中统一经办所有医疗保险事务;二是推进管办分离,实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专业化、职业化、法人化,这是迟早要走的路,在“三化”进程中,专业化、职业化可以快速推进,而医疗保险机构法人化则可以渐进,因为法人化宜以省级为单位,以求与《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医疗保险省级统筹要求相适应;三是尽快完善农村经办组织网络,充实经办人员,探索适应农民生产生活特点的服务方式,使农民感受到人本服务的内涵和公共服务的便捷;四是统一城乡医保信息系统,提升经办管理质量。在这方面,先行整合城乡医保的城市已经探索出了成功的路子,如苏州市在推进城乡医保制度整合时,将医保服务体系同时延伸到农村,农村医疗保险经办人员的专职化率达到了100%。天津等地在整合城乡医保制度时,在职工医保信息系统增加了农民参保缴费的管理服务功能,一举解决了原来新农合手工操作的落后状态,实现了信息系统的升级。四川乐山市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整合时,通过软件开发直接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五险合一”的信息系统。这些做法实现了高起点与低投入的有机统一,具有普遍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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