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促进城乡医保制度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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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5 作者:郑功成 浏览: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都是采取政府补贴+参保人缴费的筹资模式,在保障义务与享有权益方面具有同质性,这是实现城乡医保制度一体化的有利条件。因此,在打破医保管理体制分割的同时,应当尽快实现从城乡分割的居民医保制度走向城乡一体化。只有制度安排一体化,才能真正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权益的公平化。所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叫法自它产生之日起就是一种误称,因为这种制度根本没有合作医疗的成份,而是名符其实名副其实的医疗社会保险。当然,在推进城乡医保制度整合过程中,必须明确发展目标,确定积极稳妥的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但应当允许有过渡办法,在政策设计思路上要有利于促进参保、巩固参保,防止逆向选择,同时又要兼顾农民和低收入人群的承受能力;既要考虑到整合后居民医保制度的可持续,也要兼顾与职工医保的关系,不能冲击职工医保。如何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决策者进行政策设计应该把握的问题。在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一体化的过程中,还应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制度的整合,因为建立覆盖全民的一元化医保制度应当是最符合权益公平与医保制度风险分散原则的,尽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筹资机制、保障待遇等方面确实存在着较大差异,但制度整合的方向具有不可逆转性。如果在理顺管理体制与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背景下也能够探索出医保制度一元化的发展之路,当更有利于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早日走向定型、稳定与可持续发展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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