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独具天津特色的两个“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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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6 作者:于瑞均 浏览:

  经过三年积淀,天津统筹城乡一体化居民医保制度体系日臻成熟。目前,从制度上, 天津居民医保已形成独具特色的“参一保三”模式,即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可以同时享有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和城乡统筹的生育保险待遇。从管理上, 在全市范围内达到了高度集中管理的要求, 实现了“四个统一” ,即政策统一制定、经办统一管理、系统统一运行、基金统一核算。天津的城乡统筹居民医保制度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城乡统筹,体现了全市统筹和制度统筹的核心内涵。

  一是政策结构“12345”:一个制度、两类群体、三个保险、四个档次、五项待遇。即全市建立一个统筹管理制度;覆盖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类人群; 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和生育保险三种保保障;设计学生儿童档、成年高档、成年中档和成年低档四个筹资和待遇档次;享受住院、门诊特殊病、普通门诊、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项待遇。

  二是经办服务“12345”:一个基金帐户核算、两个出口审核支付、三级网络贯穿运行、四个入口分类征缴、五支队伍联动经办。一个基金账户核算指全市建立一个集中账户进行基金归集和支付核算。两个出口审核支付是指在绝大部分参保人员就医联网刷卡结算的前提下,由于特殊原因发生的个人垫付医药费分别由市社保中心和区县居民医保服务中心审核后,通过联网银行依托社保卡分别发放。 三级网络贯穿运行是指城乡统筹信息系统按照市、区县和乡镇街三级设计,铺设网络、开通网点、联网经办。四个入口分类征缴指的是区县社保经办机构负责院校及托幼机构、乡镇街劳服中心负责家庭和行政村、学生医保服务中心负责当年毕业和离校尚未就业的学生、市社保中心负责低保、特困、重残等特殊人群的参保核定缴费工作。五支队伍联动经办是指社保经办机构、居民医保服务中心、劳服中心、学生医保服务中心和商业保险公司五位一体,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融合、联动经办。

  事非经过不知难,多方合作见精神。我们与低保、特困、重残、优抚、离休干部遗孀等特殊群体人员的主管部门建立了有效的协调互动机制。从政策制定到经办服务,从参保缴费到待遇支付均采取一站式服务。一是共同制定救助和优抚政策。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等部门成立医疗救助、优抚补助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居民医保特殊群体补助、救助问题,与居民医保政策调整形成联动,形成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和优抚、商业保险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和发展格局。二是化零为整,打包参保。由于制度设计困难群体参保由政府全额补助,因此这些人员具备了统一集中参保的条件。工作中,由各类特殊群体的主管部门对所管理的特殊服务对象统一打成数据包,与市社保中心比对一致后,直接办理参保手续,既保证了特殊群体参保的全覆盖,又保证了参保的准确性、及时性。同时,实行动态管理,只要确认了特殊群体身份可随时参保。三是一个平台、一站式支付。特殊群体待遇支付与居民医保共用一个支付平台,不论是联网就医,还是垫付报销采取一站式服务,节省特殊群体往返申报时间,极大减轻个人垫付医疗费的负担,使报销效率大幅提高。

  城乡统筹居民医保制度的建立实施,使得社会保障网更加密实,人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提升自我尊严,更加筑牢追求美好生活的自信,对天津发展的现实和前景更加自豪。

  前路迢迢 矢志创新发展。城乡统筹后的居民医保制度综合效果明显优于原来的新农合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启动实施三年来,建立了政策、经办、监督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格局,信息化支撑贯穿始终。截至2013年2月底,参保人数达到518万人,城乡居民参保率始终稳定在95%以上。历史选择了我们投身和见证这项前无古人的壮丽事业,让我们倍感荣幸。党的十八大明确了“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障可持续性”的要求,今后的路还很长,创新发展永无止境。按照职业与非职业建立的医保制度是否符合全民医保的内涵,职工和居民医保统筹发展的契机、切入点和方法何在,被动付费与主动防控的机制如何建立,现代化的医保管理技术体系如何尽快形成,医保服务手段和措施如何更加方便于民、为民所褒,医保如何更好发挥调节医疗供给和需求的作用,凡此多多,不得不让我们在小憩追昔之余做抚今忧远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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