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保缴费的5个关键问题,看完你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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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来源: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浏览:

一、医保缴费多年却很少看病,感觉不划算,不想缴了,对吗?

提问者:富裕乡负责社保费用征收的公务员,近期天天催乡里的小张缴纳居民医保费用。小张表示:自己收入比较少,以前每年都缴纳医保费用,2017年自己缴了190元,听说今年费用又涨到280元。但自己从来没看过病,感觉钱都白缴了,所以不愿意缴费。小张的想法对吗?

 

专业解答:我们每个人都面临着不确定的疾病风险,医保就是用来防范化解医疗费用风险的。基本原则是互助共济,健康的人帮助生病的人,大家每人都拿出一小部分钱放到一起,汇成一个大的基金池,给有需要的人用,也就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小张以前没用到医保,不代表以后都用不到,万一小张生病需要用钱的时候也可以获得医保的保障,用的就是这个基金池中大家一起出的钱。比如邻村的小王拒绝参加医保,去年得了癌症,结果全部自费,四处借钱,掏了20多万元,事后算算如果参加医保,可能自己只需要掏几万元,后悔得不得了。所以小张参加医保绝对不亏。

 

另外,小张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与个人缴费相比,在整个居民医保的筹资结构中,财政补贴占了大头。2017年国家对每位参保人补贴了450元,2020年国家对每位参保人补贴了550元。所以小张今年参加居民医保虽然个人缴费为280元,但最终的医保参保费用至少有830元,可以说个人实际只缴纳了较小的比例,国家在帮助居民参保方面投入更大。

 

二、用人单位每月多发些薪资,就可以不为员工缴纳医保了吗?

 

提问者:小王在一个私营企业工作。老板说,每月多发给你一点儿工资用来看病,就不给你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了。这样可以吗?

 

专业解答:不可以。首先,用人单位有为职工参加职工医保的法定义务。根据《社会保险法》,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给员工缴纳医保是违法的。其次,如果不缴纳医保,就会无法享受医保的保障,如果小王生了重病,无法享受医保待遇,他个人的损失绝不是老板多发的一点工资能弥补的。所以,绝对不应同意老板不缴纳医保的想法。

 

三、公司缴纳了医保,个人是否就可以不缴费了呢?

 

提问者:张师傅在某企业连续工作20年,是公司的老员工了。张师傅跟企业领导讲,我都干了这么多年了,退休前的10几年我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了,公司缴费就行了。这样缴费行吗?

 

专业解答:不行。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基本医保有关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应按属地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用人单位为职工参保缴费的同时,个人也有缴费的义务。

 

四、只有正式工作了,才能参保吗?

 

提问者:小李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满意的工作,看到往日的同学都已陆续就业成家,看病还有国家医保报销,自己很是羡慕。小李这种情况是否只有正式工作了,才能从单位参保并缴纳医保费用?

 

专业解答:没有工作也可以参加医保。目前我国基本医保有两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小李大学毕业因为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可以将档案转到辖区街道社保所。小李参保可以有两个选择,一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个人缴费基础上享受财政补助。二是小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非城镇户口进城务工,能否参保呢?

 

提问者:40多岁农村居民老曹在老家未参加任何医疗保险,近期与某市劳务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他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吗?

 

专业解答:可以。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有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老曹作为有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依法按照国家规定明确缴费责任,为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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