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断了补缴费用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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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8 来源:搜狐 浏览:

  社保断了补缴费用怎么算,工作的人应该都知道,社保断了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考虑换工作、离职待业时间超过一个月,社保就会自动断缴。社保断了会有什么影响?断了想补缴该怎么办?

  一、社保断缴会有什么影响?

  1  中断后连续缴交年限要重新计算

  医疗保险自停交之日起有3个月缓冲期,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连续缴交年限要重新计算。此外,医疗保险一般可以中断3次,否则也要重新累计缴交年限。中断期间不享受医疗报销等一切医保待遇。女交够20年、男交够25年,退休了才能享受终身。同样,养老保险得交够15年,退休了才能享受终身。其他的保险断了倒没有太大影响,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这三样,只要在用之前交够1年就行,工伤保险即交即用。养老和医疗都是可以累积的,中间要是断了,续上就好。

  2  一线城市政策与社保缴纳年限挂钩

  在北京,如果你是外地户口,只有连续上满5年的社保才能在北京买车摇号和买房,这里的社保只包括五险。只要中间断一天,五年就要重新计算了。在上海要买房的话也需要提供至买房合同签署日前在沪累计缴纳三年内至少两年的个税或社保的证明。而在广州,非广州户籍人士社保必须连续缴满3年,同样不可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保获取购房资格。所以如果你打算在一线城市定居,要买房买车,一定要注意:社保千万别断!

  3 社保断缴会影响退休待遇

  中断缴费时间的长短直接影响基础养老金水平。由于基础养老金与缴费年限长短和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挂钩,中断时间越长,则缴费年限越短,按规定中断缴费年限期间的缴费工资指数为零,因此参保人员如果中断缴费,其基础养老金待遇将大大降低。拿养老保险来说,虽说只要缴满15年就可以享受退休待遇,但是待遇的品质却会打上折扣。按照规定,15年的年限只是职工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前提条件,间断缴费几年,基础养老保险金的计发比例就会少几个百分点,退休后享受的待遇自然也会下降。

  二、社保断了该怎么办?

  1 工作断档找中介过渡

  如果有一天断了,一时又找不到满意的工作单位,可以提前找个社保第三方代办机构过渡一下,网上有不少帮着交社保的中介公司,按照最低基数缴纳即可。

  2 办理延期缴至最低年限

  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年限都是可以积累的,如果中断,交够年限就可以。如果到了退休年龄,还是不够最低缴费年限,北京户口可以办理延期缴费,外地户口交够10年才能办理延期缴费,不够10年的就只能转回户口所在地续交了。

  3 重新补缴

  在北京,万一断缴,医保卡会有2到3个月的恢复期,在这2到3个月医保卡不能自动报销,只能手工报销了。有的地方规定如果断缴超过2个月,会有6个月的等待期,这6个月中是不能报销的。医保中断,连续3个月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或累计中断缴费6个月的,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恢复缴费后,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的,在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重新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累计中断缴费6个月的,在连续缴费满1年后方可重新享受医保待遇。

  4 转移至新单位继续参保

  职工调动工作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可按规定随同转移至新单位继续参保。如果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转移,本人带好相关证件到社保中心转移窗口办理转移;如果在统筹地区内或同一市内,当从某单位辞职后,只需该单位办理退工停保手续,新单位办理用工参保手续,社保关系自动转入新单位。

  三、补缴费用怎么算?

  1 补缴需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很多想要补缴的人都不知道社保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也是需要缴纳滞纳金和利息的。之前有媒体报道去年成都的一位市民想要补缴从2010年至2014年一共4年的养老保险,总计为34195.8元,在此之外,还有利息2291.24元、滞纳金28766.84元,总计达到31058元。滞纳金和利息都快接近补缴金额了,这对很多想要补缴的人来说应该都是始料未及的。

  2 滞纳金如何计算

  自2011年7月1日起,对用人单位新发生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据其欠缴金额分险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即补缴日期为2011年7月(包含)之后的保险费时,按照补缴金额分险种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计算规则为: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征收滞纳金,一般都针对参保单位未按时缴费。针对个体参保人员,如果没有按时缴费,一般没有征收滞纳金,但如果跨年度欠费必须补缴滞纳金。

  3 补缴养老保险还需交利息

  对于社保没有按时缴纳的,在补缴费用时,除了需要补缴所欠本金,另外还要补缴欠缴本金在欠缴期间的利息。补缴利息只针对基本养老保险费,其利息额度根据银行当年的利率计算得出,补缴利息也有一定的计算方法,由电脑自动生成。缴纳的利息会计入个人账户,最终受益的还是参保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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