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华仁在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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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7 作者:中国医疗保险 浏览:

  同志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今年6月份和8月份分别通过了《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并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今天上午闭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常委会又通过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并将于明年5月1日开始实施。这三部重要法律的颁布实施将为我国构

  同志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今年6月份和8月份分别通过了《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并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今天上午闭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常委会又通过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并将于明年5月1日开始实施。这三部重要法律的颁布实施将为我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对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会各界对此十分关注。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座谈会,就是为了深刻认识三部法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三部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推动全社会学习好、宣传好三部法律,保证这三部法律得到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刚才有关单位的负责人、企业界代表、职工代表、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谈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听了大家的发言,得到的总的印象是:各方面为贯彻实施这三部法律是积极的、认真的,并且已经作了周密的部署和必要的准备,学习宣传工作做得比较扎实,提出的措施也是积极有效的。

  下面,我也讲一点具体的意见。这三部法律的出台是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为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取得的重要立法成果。大家知道,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任期内立法工作的目标,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加强经济领域立法的同时,逐步加强社会领域的立法,尤其是最近两年,把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法律作为社会领域立法的重点,集中精力、狠抓落实,今年先后通过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还审议了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草案。三部法律的出台,使我们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劳动法律制度,对于劳动法律制度的建设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这是我国社会领域立法的新进展、新亮点。

  这三部法律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深刻变革而制定的,需要解决许多深层次的社会问题,调整复杂的关系,维护各有关方面的权益,尤其是亿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在立法过程中,我们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论证、集思广益。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收到各方面意见近20万件。我们还采取多种方式听取基层劳动者、工会、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劳动部门、专家学者的意见,也听取港澳台投资企业以及外国商会、外资企业的意见,对修改完善法律草案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劳动合同法草案由最初的65条增加到98条,对许多条款作了实质性的修改。这三部法律的制定广泛吸纳了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愿和要求,也为法律的实施打下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贯彻实施好这三部法律必须首先充分认识三部法律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以及深远影响。劳动关系是基本的社会关系,健康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基础。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和社会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迫切需要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劳动法的制定。这三部法律所涉及的劳动合同、就业促进及劳动争议处理等制度,都是劳动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明确了劳动合同的法律地位,规范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是安国之策。就业促进法把党和国家促进就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制化,强化了政府促进和支持就业的责任,规范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有利于创造和维护公平就业环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改进了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和程序,有助于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加强了调解组织的作用,完善了劳动争议的仲裁制度,从法律程序上加强了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保证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有效实施。三部劳动法律的颁布实施,既是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法律保障,又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贯彻实施好这三部法律,必须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在常委会审议通过劳动合同法的时候,吴邦国委员长就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深入普及劳动合同法知识,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用人单位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自觉依法规范用工行为,让广大劳动者增强法律意识,更好地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保障合同法的有效实施。”根据吴邦国委员长的这一要求,近半年来,各方面采取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地开展了学习、宣传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法工委举办了劳动合同法视频报告会,有关部门把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教育纳入了“五五”普法规划,并组织开展了两部法律的“宣传月”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对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还不够深入,很多工作亟待改进和加强。

  我们已经注意到,有些法律颁布以后,由于相关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没有紧紧跟上,社会上不同的利益群体,以及有的专家学者,往往从各自的角度去解读法律,其中有些解读甚至曲解了法律的本意,因而对法律的理解形成误导,对法律的实施造成负面影响。劳动合同法通过以后,就曾出现过一些误读误解、甚至规避法律的情况。有的企业所采取的“集体辞职”、“工龄归零”、“集体裁员”等错误做法,就是特殊的事例,而社会上对此却褒贬不一,以至于在短期内曾产生连锁反应。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察觉以后,立即责成法工委研究和采取相应措施。法工委针对这种情况,通过答记者问的方式,运用多种媒体对劳动合同法作了正确解读、正面宣传,准确回答了若干重要问题,起到了解疑释惑的作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也已经或正在采取措施纠正或预防这些错误做法。从这件事中我们深刻认识到,在每一部重要法律颁布以前,就必须做好解读的充分准备。颁布了以后就要及时、全面、准确地宣传法律、解读法律,让这种正面的宣传、解读去主导法律舆论阵地。比如,对于劳动合同法,我们要正确宣传这是一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同时也要宣传它是保护企业用工自主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法律;不仅要促使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行为,改善劳动条件,也要让企业认识到健全的劳动法律制度和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将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今后既要高度重视在立法过程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又要高度重视法律颁布后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p#分页标题#e#

  现在,我们要以“三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着力加强法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并使这项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从现在起,凡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特别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界极为关注的重要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办公厅要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切实做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具体的做法:一是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的“人大说法”栏目以及其他方式介绍法律的内容,解答社会关注的问题,为法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举办视频报告会,请有关负责同志宣讲法律的立法宗旨、基本精神、主要内容,阐述在实施中需要把握的主要问题;三是请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为我们举办新法讲座提供支持,让在校的党政领导干部率先学习、理解、掌握有关法律;四是实施办好新法律的培训班,组织各省级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和有关法律的负责同志进行学习培训,向他们详细解读法律,为各地搞好法律宣传、进行法律培训、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开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提供准确的依据。几天前,我们已经就这些工作向省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作了通报,并希望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首先是省级人大常委会,把学习、宣传法律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法律贯彻实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纳入工作日程。今天,我也想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办公厅的工作给予配合和支持,从贯彻实施这三部法律开始,共同加强和改进法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我们务必深刻认识,加强法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要通过法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各企业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和依法办事、守法为荣的风尚,使社会主义法制精神转化为全体人民的实际行动,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贯彻实施好这三部法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求各部门、各方面依法履职,尽职尽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工作。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抓紧制定和修改有关配套法规、,规章。司法机关要根据司法实践,及时作出司法解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都要积极学习宣传法律,明确责任,把各项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在这三部法律实施一段时间以后,我们将及时组织开展以这三部法律为主的劳动法律执法检查,还将在适当的时候安排听取有关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督促和支持有关方面及时总结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地完善制度,切实改进工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同志们,2007年即将过去,新的一年——2008年即将到来,在这辞旧迎新之际,我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吴邦国委员长祝大家新年快乐,工作顺利,万事如意!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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