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经办机构相互垫付医保基金尚缺政策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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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6 作者:中国医疗保险 浏览:

  异地就医结算中涉及各城市间医保基金垫资、清算等内容,特别是城市之间互为对方参保人员垫付结算资金,在现有医保基金管理层面尚无相应的政策法规。贸然操作,甚至有违规使用基金的嫌疑。因此,相关政策法规应由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在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抓紧制定、尽快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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