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最高支付限额现阶段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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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8 作者:顾海 浏览:

  中国在近十年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迫切需要提高老百姓的保障水平,享受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果实。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新变化,如人口老年化、环境污染,以及疾病谱的变化,使老百姓对医疗卫生的需求不断增加,体现在医疗服务的需求量和治疗质量两方面。所以提出取消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的观点也很正常。

  我国实行的是基本医疗保险,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类型,尽管我认为取消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的做法是一个最终目标,但现阶段还不成熟,也无法实施,主要基于以下方面考虑。

  首先,担心供求失衡。我理解的医疗保险应属于准公共产品概念范围,是为全体参保公民服务的,只要不是过度或不合理的使用,都应该支持或支付。但从资源的角度来看这种供给能力是有限的,建立医保基金目的是保障百姓健康,但这种保障应该首先考虑它的可持续性,在目前基金支付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全国的医保基金统筹层次不高,基金管理分割现象严重,如果财政又没有承诺兜底的职能,取消基金支付封顶线的统一政策,极有可能造成某些基金出险,危及医保可持续发展,最终损害老百姓的利益。

  其次,从医保基金的管理机构来看,由于经办机构能力有限,队伍、人员素质结构、经费、监管手段与技术都存在一定的制约,取消封顶线,医保基金共付的能力提高,大额费用发生的次数会增加。如果监管不力,会造成基金的使用浪费和低效率。同时由于绝对费用上升也会增加患者的负担。

  我认为,要取消统筹基金封顶线,必须有几个成熟条件。一是实现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将基金统筹层次提高;二是要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动态筹资机制,在科学测算的前提下,确定报销比例;三是将医疗救助(财政)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偿框架中;四是提高基金管理部门的监管水平。总之,首先要有机制保证,有资源可分配,其次是不要造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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