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整合步伐 促进制度公平与实现机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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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8 作者:郑功成 浏览:

  既然中央已经做出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决策,不同地方的制度整合实践又提供了经验丰富的正面示范,为什么大多数地方还停留在城乡分割的状态,我认为还是缺乏深化改革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因此,特别需要进一步强化深化医疗保险改革的决心,尽快将思想统一到中央的正确决策上来。

  首先,必须加快城乡医保制度整合的步伐。一方面,党的十八大在一年多前就作出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的决策,十八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重申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的取向,对此已经形成了高度共识,至少没有人公开反对了,再行拖延下去只能表明对这一改革的执行力不够或者是消极应对。另一方面,前述各地的实践已经证明,谁整合谁受益,早整合早受益,即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只有好处,没有负面作用,反之,制度整合的进程越慢,拖得时间越长,损失越大。在制度未整合的地区,除了被实践证明的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助、经办管理资源重复建设的无序和浪费现象会继续蔓延外,有的地方还出现了所谓免费医疗或者将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的非理性冲动;个别地方的新农合还出现了值得关注的“突击花钱”的新问题,规定年底前参合农民不分老小、不论是否有病,每人都可报销50元药费;它带来的是一种新的制度失衡,亦对医保制度的公平性与可持续性增添了不确定风险。因此,当务之急是必须加快城乡医保制度整合的步伐,应当将这一制度整合与否视为全面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试金石。当然,通过科学的顶层设计来推进城乡医保制度整合是最有效的举措,但在中央已经明确了目标与方向而尚未出台完整方案的条件下,并不影响各地将这一改革目标在实践中具体化,以便为中央最终出台的完整方案提供更为全面的依据。在这方面,地方更应当有紧迫感,因为医保制度在相当长时期内均不可能成为全国统筹的制度安排,它决定了地方仍将是这一制度的主导者与责任者,制度整合的受益者是地方与当地的参保人。

  其次,必须稳妥有序地促进医保制度的公平。我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是在历史形成的城乡差距的背景下进行的,这就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即在整合中如何正确处理差距与公平的关系。一个最简单的道理是,即使在制度整合初期会存在城乡差距、贫富差距,但若无制度整合则永远也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医保公平,因为制度的分割必然是医保权益的不平等。因此,不应当以制度整合初期的差距为由拖延制度整合,但必须在制度整合的同时稳妥有序地提升制度的公平性。近年来,我国在这个问题上从理论到实践都有重大突破,如不分城乡、贫富,人人都有公平的参保机会;城乡医保整合后,农民不再被束缚在新农合县级统筹只能选择县医院,而是与市民一样可以自主地选择地级医院定点就诊,与市民一样可以有条件地进行转诊转院;可以与缴费同档的市民享受同样的待遇,等等。当前急切需要引起关注的是,由于医疗卫生资源布局的城乡失衡、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失衡,农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农民医疗负担要比市民重得多,所享受的基本医疗服务差距很大,这是政府医疗卫生资源配置长期不合理的结果,为此,要从地区统筹与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视角,加快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布局的调整步伐,为城乡居民享受日益公平的医疗保险服务创造条件。再如,在权利义务相对应的社会保险原则下,城乡困难群体与高收入群体如何在医疗待遇上体现公平亦值得妥善解决,因为一些地方在分档次缴费的情况下,困难群体只能选择缴费少的档次并享受偏低的待遇,但他们与高档缴费者患同一种疾病、采用同样的治疗方法所花的医疗费是一样的,显然,困难群体的医疗负担重得多。为此,亟待建立基本医保与医疗救助和补充保险的有效衔接机制,通过多种方式来减轻困难群体的医疗负担,以此实现城乡居民疾病医疗实际保障水平的公平,各地在设计制度整合方案时需要统筹谋划多层次医保政策的衔接联动作用,同时有计划地不断缩小分档缴费的档次,在制度整合的基础上逐步向缴费义务平等、医保待遇平等的全民健康保险制度迈进。

  再次,必须积极探索和推进医保机制的创新。在比较一些地区的医保发展与制度整合实践效果后发现,如果没有医保机制的创新,仍然难以达到提高效率并实现制度良性发展的目标。因此,应当优化团购机制,即将一个制度下的城乡参保人形成一个强大的采购集团,通过“团购谈判”购买物有所值、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使“团购谈判”机制成为祛除浪费与药价虚高现象的一张王牌。同时,在就医人次、定点医药机构、基金支付规模等不断增加的情况下,要通过强化并创新监督机制来规范就医和诊疗行为,确保基金安全和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率。在分档缴费的政策下,除了运用医疗救助及其他资源加以弥补外,还需要有新的机制来引导参保人从个人和家庭的承受能力出发,对参保缴费行为作出理性选择而不是逆向选择,让分档缴费成为一种正向激励。此外,在支付政策方面,随着监管重点由医疗机构延伸到医师的医疗服务行为,激励机制也需要同步延伸到医生的收入分配,让医生能从提质提效、降低成本节省的资金中得到回报,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通过医保机制创新才能实现。

  总之,从各地的具体实践中,可以发现,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正在呈现出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推进趋势:行政管理的统一和经办服务资源的整合,先行整合地区在融合城乡一体化医保制度方面所作的卓有成效的努力,各种形式的城乡医保统筹研讨活动所达成的共识,无不体现全民医疗保险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制度模式的内在要求。因此,新时期深化医疗保险改革特别需要认识形势、明确方向、把握规律,尽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并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的过程中实现这一制度公平、质量与可持续性的同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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