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医保局三举措强化阳光采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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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作者:新沂市医保局 浏览:

      新沂市医保局围绕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政策落地执行,以提质增效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监督为手段,持续规范公立医疗机构网上采购行为,确保阳光采购成果真正惠及广大参保群众。  
      一是闭环监管提效。细化完善数据分析、工作提醒、月度通报、督促整改、考核奖惩等整套工作机制流程,对阳光采购网采率、数据质量达标率、未中选产品采购、集采完成情况、集采结余留用资金使用情况等重点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实现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的各个环节的动态监管。通过严格监管压实公立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提高落实阳光采购政策的自觉性和执行力。
      二是督查考核促效。加强阳光采购监测,在以医保信息平台为依托,利用大数据效能,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加大事前、事中预警,针对医疗机构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发出工作提醒函,同时加强现场督查频次,梳理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改进方向,督促整改落实,对整改完成进度慢、出现采购异常情况的公立医疗机构进行约谈、问责。实施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招采使用专项评价,将阳光采购情况作为专项评价的重点内容,结果应用与医保总额结算考核相衔接。对集采结余留用资金的使用实行精细化管理,聚焦奖励资金的激励性,有效激发公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集采的积极性,有力推动集采政策落实。
      三是外部借力增效。加强多部门协作联动,充分发挥卫健委主管部门职能作用,每季度组织联合检查,提高公立医疗机构的重视度和规范化管理;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监督,每期工作通报抄报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完善内控制度,严格防范廉政风险,确保“阳光采购”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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