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沂:“四个强化”促进集采工作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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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3 作者:新沂市医保局 浏览:

自国家、省、市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来,新沂市医保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市有关医药采购决策部署,主动作为。截至目前,新沂市执行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约330多种,平均降价幅度50%以上,已经落地执行的国家、省级和省际联盟共12批26类医用耗材,平均降价超过70%。
强化思想认识,推动政策落实到位。新沂市充分认识到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药品耗材集采工作当作惠民生、解民忧的重要政治任务和实事工程来抓,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医保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向医疗机构强化政策宣传、定期通报集采完成情况、约谈医疗机构等措施,扎实推动政策落实到位,让参保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使用质优价廉的集采药品和耗材,让患者真正得实惠。
强化业务指导,促进集采工作规范化。加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采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及时解决采购量填报、采购使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督促医疗机构按照业务需求合理填报,积极采购,优先使用集采药品耗材。自2019年12月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正式落地徐州以来,新沂市先后组织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参与国家和省际联盟实施的共22个批次的药品耗材集采,25家公立医疗机构参加了集采。
强化监测监管,确保集采落地见效。定期对各医疗机构集采产品采购情况进行调度书面通报。同时结合座谈、走访等形式,及时掌握医疗机构集采产品约定采购量执行进度,及时反映集采中碰到的供应、配送等困难和问题,督促医疗机构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对执行进度不理想的医疗机构及时进行通报或约谈,确保集采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结果应用,提升医疗机构积极性。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落实多个批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专项工作。其中第四批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结余留用资金约为37万元,已全部拨付,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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