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分阶段推进旗县公立医院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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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1 浏览: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印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根据重点工作任务安排,今年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以公立医院改革、全民医疗保险体系建设、推进社会办医、药品流通领域改革、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和巩固完善基层综合改革等为重点。

据悉,我区全面推进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分阶段推进其他旗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继续扩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范围。旗县级公立医院和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要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蒙药、中药饮片除外),降低虚高药价。并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疗保险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修订完善取消药品加成后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相关政策。同时完善盟市级统筹,基本实现全区范围内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异地住院费用为工作重点,依托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分层次推进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还将在总结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试点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并对现行政策进行修订、完善和细化。大病保险对患者经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

此外,自治区将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加快推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均达到全区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总量的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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