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医保中心取消六类非必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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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31 浏览:

近日,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推出六项便民利民办事事宜,取消六类非必要证明,以规范办事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工作环节。

六类被取消的非必要证明具体为——

社区居委会为参保居民和职工配偶出具的无业证明,由于社区居委会不能准确掌握辖区居民的真实信息,涉及无业配偶报销生育医疗待遇的,改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系统查询参保情况来判定;

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等情况到统筹地区外患急性病,报销费用时需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提供的相应证明,因为社区居委会或参保单位并不能完全掌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的外出信息,所以收取报销资料时,一般以判断是否为急性病为报销条件;

参保人员报销配偶生育医疗待遇时需提供的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因为其所提供的结婚证复印件上已有配偶身份证信息;

对门诊抢救转住院时门诊发票明细上有抢救收费的,不需再另行提供门诊抢救证明书;

对门诊计划生育手术报销时其门诊发票收费明细或门诊病历记录中能体现施行何种计生手术的,不需再另行提供具体门诊疾病证明书;

对怀孕满28周需报销产前检查费用的,只需提供“准生证、出生证、产科住院发票、社会保障卡”四个复印件,不用再提供产前检查发票及其对应的明细清单。(刘鹏 甘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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