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内蒙古签订异地就医结算经办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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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浏览:

近日,宁夏、内蒙古两区社保机构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了异地就医启动座谈会。会上,宁夏人社厅党组成员、社保局局长张宏伟,内蒙古人社厅党组成员、医保局局长王利签订了《宁夏内蒙古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经办合作协议》,标志着两区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协作工作正式启动。

此次座谈会是为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合作框架协议》,尽早实现两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及跨区异地安置人员就医即时结算。会上两区互相交流医保工作情况,深入探讨了双方加强医保异地就医服务的有效方式。协议规定,两区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联网即时结算,就医结算时,将使用就医地目录,实行就医地管理,执行参保地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参保人员只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其他费用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两区跨区异地就医费用由省级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清算。

目前,我区已实现了与海南、广州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今年9月与陕西省签订了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内蒙古是我区签订的第四个跨省结算省区。根据协议,2016年宁夏将分别与内蒙、陕西实现异地就医双向结算。下一步,我区将加快推进与内蒙古、陕西两省区信息网络及业务对接、人员培训、系统开发测试等工作,确保宁夏在内蒙、陕西就医的人员,内蒙、陕西在宁夏就医的人员都能实现异地就医即时联网结算,切实增强医保服务的便捷性、即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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