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糖尿病门特按人头付费试点新增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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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9 作者:医保网 浏览:

日前,记者从天津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在深入总结南开区三潭医院糖尿病门特按人头付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自愿申请,择优选择的原则,连续批复了海洋石油总医院、天津市南开区中医医院、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医院、天津市第一医院、天津市东丽区中医医院、天津医药集团马光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医疗机构参加糖尿病门特按人头付费试点,从10月份正式启动实施。目前全市实行糖尿病人头付费医疗机构达到22家。这是继南开区三潭医院试点和市卫生部门推出的慢性疾病综合管理医疗协作体之后,再次扩大糖尿病人头付费制度的覆盖范围,据了解本市参加糖尿病人头付费试点的签约患者已接近4000人。

《批复》要求新试点的6家医疗机构认真执行医疗保险政策,坚持以参保患者为中心,坚持公益性,遵从市场化规律,运用信息化等综合手段,提升医院管理和服务绩效,合理控制医疗成本,减轻参保患者负担,履行各项承诺,积极探索慢病健康管理和分级诊疗,努力构建“医、保、患”三方共赢的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同时,各家医疗机构应重点为本区域内糖尿病门特患者服务,在与患者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年度定点就医协议,不得推诿重症糖尿病门特患者。积极与相关三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开展相对固定的医疗服务协作。

《批复》明确,糖尿病门特按人头付费的标准按照职工、退休人员、学生儿童、成年居民和老年居民等人员分类,参考全市近三年平均支付水平和各家医院具体情况,分别测算确定2015年度人员分类及按人头付费标准,以后年度的按人头付费标准根据试点情况适时调整。

试点工作启动后,各家医疗机构应积极做好政策宣讲,引导患者签约入组,并于2015年10月1日起,按照规定与患者签约,签约时可一并商定下一年度的定点就医协议,以减少签约环节,方便患者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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