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导读: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措施日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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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9 作者:天津医疗保险研究会 浏览:

日前,记者从天津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今年以来本市着力健全 的二级医院。

四是继续提高部分乙类药品报销标准,自2016年起,对住院医疗费中29个药品的个人增付比例由15%下调至10%;27个药品由10%下调到5%。预计每年减负4000万元。

五是按大病统筹模式参保的单位,如生产经营好转申请按统账结合模式参保的,在为退休人员一次性补缴5年个人账户费用后,即可直接办理变更手续,无需再经行政部门审批。

六是用人单位因故中断缴费,以及因破产、撤销或因其他原因终止的单位,退休人员可继续享受医保待遇,无需再经行政部门审批。

七是公务员享受医疗补助的审批职能放到综合业务服务大厅,无需再经行政审批。

八是个人参保中断缴费期限由3个月放宽到6个月,凡是按规定补缴的,发生的医疗费用予以补支付。

九是印发了改进女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发放方式的通知,通过提前申报、网上申报、缩短审核时间,并由社会保障卡直接发放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资金拨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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