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从四个方面,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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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作者:曾贤略  潮州市医疗保障局;邱瑞楷 潮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浏览:

潮州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疗服务价格工作的决策部署,运用“和、敬、精、乐”文化精神内涵,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把握改革方向,精细计算调价总量,体现劳务价值,促进医疗机构主动参与,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功能,提升医疗资源使用效率,确保群众负担总体稳定、医保基金可承受、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可持续,全面推进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从“和”字出发,上和国家改革政策,下和医疗机构、群众需求。

在改革过程中,根据国家改革政策,综合多方需求,整体谋划价格改革方向,兼顾多方利益,争取多方支持,促进多方共赢。一是“和”国家改革政策,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医疗服务价格涉及分级诊疗、县域医共体医联体建设、薪酬制度、DIP/DRG支付方式、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等改革。同时,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又与医保基金结余、社会平均工资增幅、群众医疗需求、人口老龄化、医疗机构运营等因素息息相关。加强对各种改革政策的研究,落实国家三医协同治理精神,关注多方利益,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理念,理顺各种关系,促进相互衔接,形成政策合力。二是“和”医疗机构需求,分析医疗机构运营,发挥价格引导作用。针对近年医疗机构出现亏损现象,收集医疗机构收入明细和财务报表,分析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增长率、药耗占比、大型检查化验占比、医务人员经费支出、各个学科开展、县域住院率、异地转院等情况,发挥医疗价格杠杆作用。2023年,以解决医疗机构运营问题为导向,及时调整18类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机构逐步扭亏为盈,引领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三是“和”群众需求,补短板。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服务质量要求逐步提高,人口老年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依然薄弱,儿科、中医、妇幼等领域存在短板,难以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2021年,潮州市提高基层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调整基层卫生机构价格项目4000多项,2023年调整妇幼类项目,加强中医类项目调研、培训,促进中医类项目的开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

二、从“敬”字出发,敬重改革历程,敬重医务人员劳务价值。

为解决优先调什么、怎样调,潮州市通过梳理价格改革历程,优先将长期未调整、技术劳务价值为主的价格项目纳入价格优先纳入调整范围,发挥好价格杠杆作用,引导医疗机构靠服务质量吸引人、靠技术价值获得回报。一是敬重价格改革历程,把握调价方向。梳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变迁情况,优先将成本与价格严重偏离的项目纳入调价范围,理顺比价,改变医疗服务价格长期停留在取消药品耗材加成专项平移调价的“腾笼换鸟”改革阶段,使价格体现价值。我市现行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007年在省公布范围内制定价格,历经三次调整,取消药品、医用耗材加成二次调价,2021年根据省公布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调整,调增3112项,调降1087项,有565项(不含拆分项目)尚未调整。2023年,落实国家精神,选取技术劳务价值高、长期未调整、价格成本矛盾突出的项目优先进行调整。二是敬重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科学定价。做好成本定价、价值定价和区域参考定价三者协同,坚持成本定价法原则,以成本核算体系和数据作为支撑,让价格和价值得到真正统一,以公立医院既定业务量下准确有效成本信息为基础,充分发挥成本核算结果在成本控制和医疗服务定价等方面的作用。把握价值定价,价格形成充分体现技术难度、劳动强度、风险程度等无形成本,量化人力技术价值,实现人力价值的正常化。省尚未公布参考价格的项目,参考区域定价,借鉴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分价区定价经验,以广东省第二价区2023年度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最高价格作为基准价,按基准价下浮5%以上,结合成本和价值进行价格调整。

三、从“精”字岀发,精准计算调价总量,精细日常管理。

为保障基金长远稳健运行、群众可承受,精准计算调价总量,加强风险评估,精细价格管理,在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中,达到保民生、促发展、推改革。一是精细计算调价总量。建立一套科学规范计算公式,依据上年度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为基数,结合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公立医疗机构控费效果、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社平工资增速等5项为增量调价基础指标,医保筹资、异地就医、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市场调节价项目收入占比、检查检验收入占比增长率等5项为减量调价调节指标,以医保基金结余为调节系数,科学确定本年度调价总量,计算出我市2023年度可用调价总量为1401.68万元。二是精细风险评估。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确保基金运行平稳,有力支持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群众医药费用总体负担不增加。2023年调价总量为936.05万元,控制在2023年可调价总量1401.68万元范围内,占比66.78%,调整项目为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以医保统筹基金平均支付比例为87%,个人平均负担为13%为例,调价年增加医保基金支出为814万元,占2022年本市医保统筹基金当期结余的3%,没有对医保统筹基金运行产生影响。三是精细日常管理工作。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建立10条监测规则,每季度发布监测结果,通过医疗机构的反馈,不断优化监测规则,促进医疗价格管理信息化。加强对医疗机构开展基本、市场调节价、儿童加收、新增、特需等五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情况分析,指导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2023年,分析我市一家三级医疗机构开展基本服务价格项目只有1890个,要求医疗机构加强项目匹配,扩宽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本地住院率。

四、以“乐”字为目标,乐医务人员之所乐,乐群众之所乐。

在改革过程,促进医疗机构乐于参与、意见协同、人民群众满意。一是协同治理,医务人员所乐。坚持政府“管总量、定规则”的原则,聚焦长期未调、劳务价值高、耗材占比低等项目,以及医疗机构亏损情况,优先列入调价范围。充分调动公立医院自身的能动性,引导医疗机构主动履行医疗服务成本管控、优化医药费用结构、拓展价格调整空间等责任。针对近年医保基金飞检存在问题,医疗服务项目内涵专业性强、理解不一致、执行标准不同,多次召开专家讨论会,对项目操作过程、成本构成进行讨论,让医务人员充分了解项目内涵及主要成本构成,由专家根据本领域的知识和经验提出自己的见解,达成专家共识,促进医务人员主动参与调价、价格管理,构建协同管理理念。二是优化服务,群众所乐。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出发点,2023年以来,多次带领医疗机构外出学习,借鉴外市的先进经验,积极指导医疗机构开展新项目、新医疗技术,向高难度手术发展,优化服务流程,推进移动支付、网上付,开展市场调节价、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满足不同层次群体的需求,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全面促进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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