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划转一周年 医疗救助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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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7 作者:霍山县医保局 杜如勇 浏览:

        2019年6月,霍山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正式由民政局划转至医疗保障局,为六安市第一个承接此项工作的县。霍山县医保局通过建章立制、广泛宣传、强化监管,认真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建章立制,着力规范工作开展。本着“待遇不降低、资金有保障、群众更方便”的原则,县医保局多方调研、征求意见,出台《霍山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明确工作目标、细化救助方案、强化部门职责,确保医疗救助和基本医保制度的有序对接,并及时完成一线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同时,细化岗位职责、规范业务流程、强化救助台账和档案管理,不断完善内控机制、确保权责一致,实现全过程监督、全流程追溯,保障救助资金规范合理使用。
        广泛宣传,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设置宣传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医疗救助政策。印发“霍山县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医疗救助两个政策一览表”在县医保中心、乡镇村显著位置、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业务大厅或窗口等醒目处张贴发放,一表读懂医保救助相关业务。召开政策培训会,对乡镇经办人员解读相关业务,增强基层干部群众政策知晓率。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加强与各乡镇业务经办人员的沟通交流,对群众关于救助政策的盲点进行答疑解惑。
        强化监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结合实际,制定霍山县城乡医疗救助监督检查制度。根据监督检查制度对文件落实和实施、救助对象审核、救助程序以及救助资金发放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在县政府网站、镇村政务公示栏公示救助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同时加大公众对医疗救助工作的监督力度,聘请了17名社会监督员、设置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确保监督检查措施落实到位。
        一年来,全县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救助35338人次(住院救助13448人次,门诊救助21890人次),累计救助金额1949.92万元(住院救助支出1561.45万元,门诊救助支出388.47万元),其中:“一站式”救助34368人次,占比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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