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参与部门,郴州市医疗保障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省医保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精准展开行动。
年前,市医疗保障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春节期间值班表,确保节假日期间24小时有干部值班值守。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进一步严峻,全体职工在1月27日(正月初三)取消休假,提前返岗上班。1月28日,市医疗保障局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部署会,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确保疫情相关医疗保障政策要“零阻碍”落地,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一是保障医院救治资金充裕。市本级在年前已给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各预付200万元的基础上,再次追加预付700万元;各县市区医保部门也按照要求给予定点救治医院资金预付,确保救治医院资金预拨全覆盖。截止到2月1日,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向定点收治医院预付资金共4160万元。同时,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医疗费用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确保医院救治患者无费用方面的后顾之忧。
二是保障患者医有所保。对于确诊患者(含本地就医和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对于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架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含本地就医和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并安排资金,实施综合保障;对于异地就医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并做好异地就医参保患者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记账,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对于未参保人员一视同仁,全力先行救治,并抓紧补办参保手续,马上享受医保规定的报销政策,不设等待期。所需资金均由救治医院先行垫付,患者零负担。
三是保障药品供应不受影响。落实省医保局关于符合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药品采购的相关政策,加强国家集采药品供应保障。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协议零售药店管理工作,要求全市医保协议零售药店保证药品供应,严格履行协议管理规定,严禁哄抬价格,欺诈骗保。
四是保障医保结算平稳进行。年前,将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及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我市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结算工作人员全部取消休假坚守岗位,确保医保结算畅通平稳。建立专项服务保障机制,由医保经办机构、定点收治医院医保科长组成专门工作小组,确保“发现一例、救治一例、保障一例”。
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指导全市医保系统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简化办理流程,万众一心,共同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防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