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陕西神木 静观“免费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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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4 作者:王东进 浏览:

2009 年,陕西一个了无声名的小县——神木县因“创造”了“全民免费医疗”的“神话”而名震天下。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150 多家媒体进行了连篇累牍的宣传报道。有专家将其称为“一场深刻的民生革命和社会革命,是中国福利建设史上的一个圣典”,有关媒体将其评为“2009 年度中国社会政策十大创新”、“2009 年中国十大民生事件”,该县县委书记亦被评为“2009 年改革年度人物”。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也认为“神木模式”有“破题意义”,“大概五分之一的县里可以先做起来”等等。在一片热评、热捧、热推的舆论热浪中,某些“神木人”也喜不自胜,认为“走出了一条城乡一体化保障之路,开国内先河”。当然,也有持怀疑、批判态度的,甚至有
论者认为“属于自不量力的‘乌托邦’”。
为弄清神木医保的“真谛”,日前,我与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专家组的部分专家专程走进陕西神木,静观“免费医疗”。在听取了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后,专家组又同陕西省、榆林市和神木县的同志就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讨论。真是“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通过“走进”与“静观”,“吹尽黄沙始到金”,对所谓的“全民免费医疗”模式便看得较为真切,较为清晰了。由是也获得一些有别于前时一些媒体、专家和领导的思考和认识。
一、神木“全民免费医疗”就
其制度框架和基本内涵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范畴如何认识和把握神木“全民免费医疗”的基本内涵和制度属性,是正确认识、恰当评价、科学推介神木医保的做法和经验的必要前提。从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看,神木所谓的“全民免费医疗”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免费医疗”,也不是完整
意义上的“全民”(在神木工作、居住的非神木户籍人员,非参保人员,中央、省、市驻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在其“全民”之列)。就其制度框架和基本内涵来说,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范畴,与一些地方(主要是经济欠发达、财政较薄弱的地方)相比,只是“覆盖面更广,保障层次更高”的医疗保障制度(神木县政府“汇报提纲”语),而不能被看作是“另辟蹊径”的“神木模式”。何为“模式”?《说文解字》注:模,法也;式,法也。也就是法式、规范、标准,可供效法的示范、榜样。《现代汉语词典》对“模式”的解释是: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所以,无论从词义上,还是从基本内涵上都不宜称作“全民免费医疗模式”,而仍然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范畴。神木医保的做法主要还是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路子走的,从以下六个
方面的分析就可以定性定位。
一是筹资机制。这是决定医保制度性质的基础和前提。神木的筹资仍然沿用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做法。公务员的缴费财政是10%,个人是2% ;企业缴8%,职工个人缴2%,这基本是按照国务院1998 年44 号文件规定执行的。农民、居民缴10 元钱参加合作医疗,而新农合起步时就是要求农民缴10 元,只不过神木的农民和城镇居民缴费一直没有增加,医疗费用由财政兜底······(详见《中国医疗保险》2010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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