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水平并非越高越好,报销比例在75%—80%之间较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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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0 作者:中国医疗保险 浏览: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会长王东进在本刊第四期撰文指出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并非越高越好,报销比例在75%—80%之间较为适宜。

  医疗需求的无限性与医疗资源的有限性永远是一个矛盾,关键是要把握一个适度的平衡点。国际经验表明,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并非越高越好。以费用报销比例衡量,一般在75%-80%之间较为适宜。适度、适宜才有生命力,这也是“保基本”的要旨所在。既不能过低,过低则保不住“基本”,也不能过高,过高则冲击了“分担机制”,不足以制约不合理的就医行为,容易形成福利依赖,容易造成医疗资源的巨大浪费,甚至冲垮医疗保障制度。北欧一些国家、我国台湾地区的“全民健保”(个人费用负担只有10%左右),屡见财务危机,便是明证。

  目前,我国职工医保的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73%左右,应该说再提高待遇水平的空间有限,应以“稳定”为主,补齐“短板”为辅。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平均报销比例为55%左右,在条件可能(尤其是政府投入加大)的情况下,应设法将报销比例提高到60%—70%,落实“保基本”的要求,也是体现医保公平正义的重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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