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加快推进四个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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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2 作者:中国医疗保险 浏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指出四个统筹在“十二五”期间要加快推进:

  一是加快推进地区统筹。这既包括统筹层次的提高,全面实现地(市)级统筹,探索实施省级统筹,也包括地区之间建立协调合作机制,通过精细的制度安排和技术支持,解决信息资源共享、异地就医结算、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问题。

  二是积极探索城乡统筹城乡分建医疗保障制度,解决了不同时期的突出矛盾,但重复参保、重复补贴、资源浪费、转移接续不畅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中央明确要求“有效整合基本医疗保险经办资源,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的统一”。不少地区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积累了有益经验。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城乡统筹的力度,可以整合经办管理资源,也可以探索统一行政管理体制。在操作过程中,要注意保证各类人员待遇不降低,特别要充分考虑城乡卫生资源分配和个人负担能力的差异,合理安排。要适当拉开各档之间待遇水平,鼓励居民选择高档参保,享受更高待遇水平。

  三是探索项目统筹。可以探索将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整合为统一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打通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衔接转换通道,也可以探索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城乡医疗救助形成统一的管理模式。

  四是统筹规划多层次保障体系。明确城乡医疗救助、补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等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同时也有利于减轻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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