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与企业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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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7 作者:顾昕 浏览:

  从2005年开始,到2009年国家公布新医改方案,新医改到现在已经做了好几年。新医改涉及到一个最要紧的问题是,究竟谁会从新医改中获利?是国家获利,还是老百姓获利,还是医务人员获利,还是医药企业获利?这个问题非常关键。

  新医改的主要目标是要解决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看病贵在中国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药价虚高,药费偏高,中国人吃了很多药,吃了很多没有必要吃的药。改革显然需要缓解这个问题,抑制药费的高速增长。而对于医药企业来说,他们要寻求自身的高速成长。这可能就有矛盾了。很多医药企业不知道新医改究竟会走向何处。他们在想,如果让药费降下来,企业的市场是不是就变小了?

  医改肯定要为老百姓带来好处。具体来说,就是要让老百姓获得性价比高的医药服务,包括药品。改革要达成这个目标,就要促使医护人员为患者选取性价比高的医药服务,不使用所谓“安全无效”的药。假定我们的游戏规则是这样的,医院越为患者开性价比高的药,医生们挣得钱越少,这当然不行。但我们的现状就是如此。现在所有的医院,尤其是公立医院,给老百姓开性价比高的药他们就挣不到钱。于是,他们只能多开药、开贵药。归根到底,这是因为我们的制度不好,所以要搞医改。

  新医改的核心其实就是制度建设,我们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制度呢?在我看来,关键要建立三个制度。

  第一,要建立一个全民医疗保险的制度,这其中的关键是让医保机构成为民众治病的主要买单者,至少要付80%左右,这一点非常重要。第二,医保机构向医疗机构购买医药服务,这在国际上被称为“公共契约模式”。最后一点,医疗机构走向多元化竞争。如果都是某一种类型的医疗机构垄断医疗服务,老百姓看病治病有意见也没有地方提,这会导致医患关系紧张。

  现在,在全民医保方面,我们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看起来已经90%多的人有了医保。但医保改革实际上是行百里半九十,最大的问题是保障水平还没有达到足够的程度。在医疗保险机构购买医药服务方面,我们才刚刚起步,公共契约模式没有形成。

  公共契约模式要建立一个新的机制,这个机制就是买单者和服务提供者建立一个全新的市场机制,这个机制俗称“团购”,即集团购买。老百姓把参保费交给医保机构,医保机构集中向医院购买。以前,我们的办法是一个一个买,即按项目付费。我们去看病,医院打出一条一条的服务项目,包括药品以及它们的价格,然后老百姓付账。买单者如此付账,医疗机构自然就难免把项目多弄一些,而且挑一些贵的,这样收益才高。如果搞团购,情形就会发生变化,医保机构在采购药品的时候就一定会注重性价比,而医院为了不失去医保机构的支持,就可能替患者选择性价比高的服务。

  医保支付制度的这种变革,会给各类医药企业带来非常重大的影响。中国的很多中小型医药企业肯定会受到冲击,因为他们生产的药多半都是“安全无效”的药;外资药企会受益,他们的药虽然偏贵,但是质量一般来说不错,至少很多医生和患者如此认为;仿制药药企也会受益,有些药品的专利过期了,仿制药价格便宜;知名品牌的药会降价,但是销量也会增长,因为市场集中度提高了。有些外资药企,尤其是外资药企的中国员工,对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有误解。他们以为,外资企业的药贵,医保支付制度一改革,那外资药企不是会倒霉吗?其实并非如此。世界各国都在搞医保支付制度改革,而跨国性制药巨头们照样能发展壮大。

  那么,医药企业应该怎样迎接挑战呢?这就需要转向,改变原有的营销模式,同时参与国家的制度建设。制度建设固然是国家的职责,但是参与制度建设是所有公民的义务。制度建设离不开利益相关者的参与,企业是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到制度建设中来,是制药企业作为合格的企业公民的职责所在。

  第一,医药企业要关注公共政策的走向;第二,要参与政策学习和政策转移的过程。我们国家新医改政策出台,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政策学习的过程,主要是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企业能够发挥作用,就会使我们的改革更加顺畅,更加完善。另外,医药企业还要进入政策形成的某些过程,尤其是知识过程,比如资助政策性的论坛、学术研讨、支持民间智库的发展。大型的外资药企在发达国家,以及他们各自的国家,都在做这样的事情。在中国,他们也完全可以做同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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