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湖医保局:做好医保基金“守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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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7 来源:金湖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徐光珍 浏览:

医保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能让医保基金成为“唐僧肉”。医保基金结算工作是医保基金使用支付的最后一环,也是关键一环,今年以来,江苏省金湖县医疗保障局通过完善机制、强化审核、严格对账等方式,强化医保基金结算工作,做好医保基金“守门员”,用好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完善机制,构建“骗不了”的“病毒库”。修订完善《金湖县医疗保障局内部控制制度汇编》,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基金,确保经办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到岗到人。制定《商保机构派驻人员考核办法》,对因工作失误造成基金“跑冒滴漏”的,扣减其绩效工资并缴入基金中,情节严重的加大处罚力度直至辞退。落实基金运行分析机制,每月针对结算工作中发现的异常数据,及时发出预警函,约谈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每季度召开基金运行分析会,查摆问题、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强化审核,锁牢“不敢骗”的“保险柜”。落实“二三四”审核机制,线上审核病案,实行“双人阅卷”;线下审核病案,聘请专家组先行审核,稽核人员复核,今年以来,线上审核病案100多份、线下审核病案500份,追回医保基金9万多元。零星报销实行“三审”,对有疑点的,组织人员“会诊”或外出调查,经核实后拒付或移交公安机关,今年以来,核查疑点18件拒付7件,总费用达12万多元、移交公安机关1件。结算支付表格实行“四审”,每项审核环节均实行双人审核。
严格对账,织密“不能骗”的“防火墙”。每月下旬,结算科与定点医疗机构对核对上月账目无误,经定点医药机构签字盖章后结算制表支付;财务与定点医药机构对账,定点医药机构签字盖章后报经办机构财务科备案;财务与收入行、支出行对账,将收入单、支出单留存备查。每年年初,结算科、财务科按照上述方式再次对账,为上年度基金使用绩效评价和年终清算打好基础。今年以来,该局共组织对账10余次,确保基金账目清晰,支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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