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定”为盾 守好医保定点服务“准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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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7 来源:辽源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辽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

为切实优化医保定点服务机构准入评估工作,辽源医保局坚持从参保百姓的现实利益和医药机构实际需求出发,从提升服务、优化流程、强化监督三个方面入手,切实提升医保服务质量,鼓励和引导各类机构公平参与竞争。
一、把准真诚服务这个“风向标”,为申报机构吃下“定心丸”
把经办服务放在重要环节,做好医药机构申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解决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准入的“后顾之忧”,提升准入热情,打通制约医药机构申报工作的难点堵点。
一是“提速度”随时受理申请。切实优化准入申报流程,由过去的定期集中申报调整为不定期随时申报,即医药机构随时进行定点申报,经办机构随时受理申报业务,并将服务关口前移,提前将评估标准、应知事项一次性告知,简化申请材料提交手续,便捷受理,将医保定点申请事项由后台受理改为窗口受理,初审受理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医药机构。
二是“讲温度”取消数量限制。针对我市原“双通道药品”评估标准中,申请定点前最低需配备29种以上双通道药品,而专科医院只看一种病,“双通道药品”配备品种不足,导致部分专科医院无法申请定点这一情况,我市采取纵横结合的方式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后(纵向参照省局“双通道药品”定点医疗机构评估标准,横向对比其他地区执行情况),修改完善《辽源市医疗保障双通道药品定点医疗机构考察评估标准》,取消药品品种数量限制。
二、把牢流程规范这个“中心轴”,为科学评估提供“定星盘”
通过实际分析,我局发现,去除评估流程中的冗余环节,让评估环节得到精简和优化,是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的重中之重,为此,辽源市医保局通过调整和规范评估规程,实现透明化经办模式,切实提升评估效率。
一是“求精度”科学制定流程。明确细化《辽源市定点服务机构评估工作经办规程》,将医药机构服务能力作为准入的关键环节,提升服务能力评估标准得分权重,同时充分运用“五化”工作法,从评估的范围、条件、流程等多个方面调整精简定点医药机构考察评估标准,保证医药机构从申报开始到评估结束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流程都清晰透明,确保评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强广度”扩大评估范围。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扩大服务能力,通过调整经办规程,将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站)、村卫生室(所)、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安宁疗护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护理院、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定点准入范围。并授权县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在辖区内开展组织受理、评估、签订医保协议,提升医药机构申报热情,切实方便医药机构。
三、把好考核监督这个“安全带”,为履约服务敲下“定音锤”
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提升医药机构抗压能力,我局进一步优化考评机制,做好监督考核,使定点医药机构既能平稳运行,又能切实服务好参保百姓。
一是“提准度”创新考核方式。优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考核办法,充分结合我市DIP支付方式改革实际,从以往依据数据指标确定结果的考核制度升级为进行综合研判打分的评分制度,并细化完善考核内容,从12项考核指标优化升级到40项细化标准,从服务质量评价、协议履行情况、日常监管考核等多个方面全方位多角度考评打分,精确监管好医药机构的履约服务能力。
二是“加力度”强化激励措施。建立激励机制,实施分档预留保证金,对于考核成绩位于第一档的定点医药机构,全额返还预留金且免留下半年预留金;对考核成绩位于第四档的根据服务协议约定,拒付上半年全部预留保证金,限期整改,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同时在协议签订时,强化对协议内容解读和相关医保政策培训,提前打好预防针,加强基金安全源头管理。
年初以来,已有12家医疗机构、44家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2家医疗机构退出定点协议管理,全市医药领域呈现出进退有序、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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