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保局“七措”并举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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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6 作者: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浏览:

       今年以来,安徽省医保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打好医疗保障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一是防范新冠肺炎救治风险。加强新冠肺炎治疗药品采购管理,1—6月份,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共采购13种重点药品462万元,市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共采购13种重点药品1229万元,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稳定供应。根据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开展新冠肺炎救治费用结算、清算工作,截至6月12日,全省共计结算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2346人,医疗费用3173.33万元,其中医保支付2064.58万元,财政补助1108.75万元,确保新冠肺炎救治待遇全面落实。
      二是调研解决药品短缺问题。落实局领导接访和带案下访工作制度。针对信访反映医院抗肿瘤和慢性病用药短缺问题,组成3个调研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分别赴合肥、淮南、宿州、阜阳、六安、芜湖、马鞍山等7市,开展医院药品紧缺问题专题调研,实地走访了14家医院、6家药房、1家村卫生室,查看药品库存,调取药品采购记录,了解当前医药机构目录药品供应情况,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分析问题,查找原因,提出意见及建议。
       三是平稳落地国家集采成果。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政策,制定《安徽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实施方案》,第二批国家中选药品2020年5月9日在我省正式落地执行,32种药品执行近2个月,已完成5种药品首年约定采购量,剩余27种药品执行进度良好。省级骨科植入(脊柱)类、眼科(人工晶体)类产品两类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谈判议价中选产品,较2018年度采购数量大幅增加的同时,采购金额增加较少甚至降低。带量采购降价效果明显,拥护支持改革氛围良好。
       四是保障慢病门诊用药需求。根据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等有关工作要求,经组织专家遴选、评审确定,制定出台《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用药目录(试行)》(第三批),进一步完善了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用药目录,扩大了参保人员用药选择范围,及时回应部分参保患者慢性病门诊用药诉求。。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对“两病”患者用药医保结算实行长处方管理。
       五是维护医保信息系统安全。按照“不立不破”的原则,与省人社厅建立沟通协商机制,针对系统运行维护、硬件设备需求等方面达成共识,明确现有医保信息系统仍由省人社厅帮助运行维护,省医保局局承担系统功能升级涉及的必要硬件设备和软件改造费用。召开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动员部署。编制下发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指南,编制我省首创的省级集中、市级经办、互为灾备的整体建设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完成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项目立项。
       六是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管理。落实《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2月—5月份,全省累计减征职工医保单位缴费23.98亿元,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管理,对全省基金拨付情况开展摸底调查,确保医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按季度开展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加强医保基金收支余、医疗费用增长等重点指标的监测,指导各统筹地区针对性完善工作举措。及时防范医保基金系统性风险。
       七是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着力开展以“两机构一账户”(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紧密型医共体医保基金账户管理单位)为主要对象的专项治理行动。建立省级飞行检查制度,根据群众举报及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不定期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针对性检查,1—6月份共开展飞行检查7次。使用智能监控系统对协议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实施大数据分析,精准查找违规线索,弥补人工核查效率低、效果差等问题。印发全省统一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范本,建立规范的初审、复审两级审核机制,实现对定点医药机构申报费用初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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