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丰区召开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参(续)保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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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3 来源:上饶市广丰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作者:段建波 浏览:

12月13日,在税务局九楼会议室组织召开2019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参(续)保工作会议。各乡镇(街道)分管医保领导或医保所所长,医保所经办人员;乡镇(街道)分管城居保领导和经办人员;区财政局、民政局、卫计委、扶贫办、残联等部门负责同志;税务局相关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负责人等共计90余人参会,会议由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邱元忠主持。
会议首先,区税务局副局长郑利水宣读《关于明确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事项的通知》(饶税发〔2018〕55号)文件,明确了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由医保部门征收,2019年3月31日完成征收任务后再划转到税务部门。并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征收作了相关讲话。
随后,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韩礼桥部署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工作:一是根据“全民参保”政策要求,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0周岁以上为重点参保对象,尽可能动员其参保或续报;动员更多的有经济条件的城乡居民,选择更高档次,多缴多得;帮助参保人员实现代扣代缴。二是做好到龄人员待遇享受及资格认证工作。及时通知到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与医保、社保、民政、公安等进行数据比对,村居把关,利用网上认证识别系统,几种方式结合的资格审查方式,保证国家基金安全。三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增强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借助电视、广播、彩铃、流动宣传车、横幅等多种形式宣传政策,让政策家喻户晓。夯实城乡居民的参保意识,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
其次,区人社局主任科员杨维水通报了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运行情况,安排部署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续)保工作,对参保对象、缴费标准、缴费时间、收缴方式、工作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措施,要求各乡镇(街道)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掌握政策、宣传政策,精准信息、精准缴费,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任务,努力推动我区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进步。区医保局信息股股长吴镇波就村(居)经办人员医保信息系统缴费记账业务进行了讲解。
会议最后,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化坤同志作总结讲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它关系到我区城乡居民看病就医的基本需求,关系到我区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并就确保圆满完成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任务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强化宣传引导,三是压实工作职责;四是抓好贯彻落实。与此同时,还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等相关工作一并进行了强调和要求。


            文稿:上饶市广丰区医保局  段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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