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医保惠民政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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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2 作者:吴文琴 浏览:

    社会保障牵动千家万户,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2018年,扬中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从解决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通过短期政策红利,重点解决部分超龄人员想参加职工医保而无法加入的难题。降低门槛让有需求的人员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大家庭,让其享受社会保障的红利,真正 “老有所医”。
    此项惠民政策实施初期,部分群众闻讯赶来咨询相关政策和办理手续。2018年1月22日,在医疗保险中心二楼职工保险科本报记者随机现场采访。一位谢女士“听说医保中心有新政策出来了,我母亲今年60岁了,已经有住院保险和那个200块钱的农保,想给她缴个门诊好刷卡的职工医保,帮我算算看还要缴多少钱?”
    医疗保险中心冯霞科长热情接待了该女士,她随即在经办系统中将谢女士母亲参保缴费情况、待遇使用情况进行明细分析,对照相关惠民条款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您母亲2003年参加住院保险且一次性缴足年限,2005年参保居民保险一直未中断缴费,到目前未发生过住院费用,如果转职工医保需一次性补缴8000元,待遇享受自缴费到账后立即生效。”谢女士:“ 怎么缴?缴完以后就不用再缴了吧,卡上是不是也像我们一样每年有钱打上去?”“是的,您可以凭缴费单在农商行手机银行或农商行各网点柜面上缴费,补缴以后不用再缴费了,每年1月1日根据您母亲退休工资的5.5%返还个人账户中”“好吧,请帮忙办一下。”冯科长开具缴费单指导谢女士用手机银行当场缴费成功,并及时办理好了相关手续。
    刚办完参保缴费手续的谢女士感慨地对记者说道:“现在缴费多方便呀,手机银行缴费一秒到账,不用我们到银行排队缴费,来来回回的不方便。”“我们子女花这点钱给父母办理了保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也减轻我们自己的负担。”“希望他们一直不要生病,缴的钱贡献给生病的人用”“父母健在是子女的福气,希望能在他们有生之年尽尽孝心,给他们一个健康幸福的晚年。”
    冯科长对记者说:“像谢女士母亲这种情况,原来按照政策超龄人员是不可以转职工医保的。按照现在的优惠政策,参加双险种(住院保险和居民保险)超龄人员(男61周岁及以上、女56周岁及以上)转职工医保,定额补缴12000元(已发生住院费用),定额补缴8000元(未发生住院费用),待遇缴费到账后立即生效。”
    医保中心主任陆纪云告诉记者:“我们只有始终把人民的需求放在心中,主动研究政策,力争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我们的社会保障事业才能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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