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过程中,必须把握“三个坚持”,才能确保改革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1.坚持质量为本,规范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中的根本在于质量。本市坚持把培训质量作为衡量改革成败的唯一标准,狠抓质量提升。首先是严把培训基地的准入关。开展培训医院资质认定,39家获得资格认证的培训医院均为大学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其次,严把出口关。培训对象必须经过一定的培训期才能申请参加结业考试,如不能通过考试则需继续培训,第二次考试仍不合格则由个人承担后续培训费用。再次,政府把好政策督导关。对培训医院的带教师资、管理干部和行政领导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各培训医院的管理和带教水平;定期组织专家对培训基地的建设情况、教学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保障培训质量。
2.坚持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多方协作做好顶层政策配套。市教委、市卫生局联合有关高校、医院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做好住院医师培训与专业学位的衔接工作。同时,组建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各学科专家组,对培训有关技术问题提供决策意见。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坚持“政府主导”的运行原则,在管理模式上,明确了政府、培训医院和社会团体各司其职;在经费保障上,明确了政府、培训医院和用人单位共同分担。同时,市慈善基金会等部门共同设立了“优秀住院医师奖”,出台《上海市优秀住院医师评选办法》,并由慈善基金会资助,每年表彰200名优秀住院医师和50名优秀带教老师。
4.坚持严格培训与确保待遇并举。培训工作按照培训标准细则严格培训、严格考核,确保培训质量。同时,通过制度设计,确保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和社保待遇,从而吸引优秀医学生参加培训,确保临床医学人才的来源质量。
5.坚持理顺医学教育学制,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衔接改革试点,有利于改变以往临床医学教育5年制、7年制、8年制等多种学制并存的不合理现状,为进一步理顺医学教育学制学位体系开拓有效途径。今后,上海将进一步探索临床医学教育“5+3+X”为主的模式,即经过5年的医学院校本科教育、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再加若干年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后,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同时,逐步取消7年制,控制8年制的规模,使5年制成为医学教育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