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作中中暑可申请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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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4 来源: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王岗 浏览:

  夏日炎炎,职工长期在高温、密闭环境下工作,如果防范措施不当极易引发中暑,职工高温下工作中暑,如果被职业病防治部门认定为职业中暑,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职业中暑属于工伤的范畴,可享受工伤待遇。

  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一线职工一旦中暑,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须在24小时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发生职业中暑职工,必须到职业病防治诊断机构进行确认,一般性的综合性医院无权对职业病做出最终诊断。中暑职工认定为工伤后,即可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有关医疗等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医疗等费用应该由企业承担。

  职工因中暑等工伤进行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及相应补贴。如出现企业拒不支付相关费用的情况,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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