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积极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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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4 作者:刘伟 浏览:

近日,民权县人社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加快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筑牢全民基本医疗保障网底,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实惠的医疗保障。

该通知指出,自2015年9月1日起,民权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做出四个部分的调整。一是对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二是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由30元提高到90元。三是18周岁及以下非儿童学生城镇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从120元提高到130元。四是从2016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8万元提高到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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