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保险推进会在太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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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5 浏览:

近日,新农合大病保险推进会在太原召开,山西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新农合中心、商业保险公司和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分管新农合大病保险的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座谈会上,11个市的负责同志就本市新农合大病保险进展节点、存在问题及下一步采取措施等情况作了汇报。

会议指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相结合是持续深化医改的重大创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审议并通过《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

山西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梁明虎在座谈时强调指出,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明确,到今年年底前,大病保险要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各市在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患者在享受大病保险报销补偿后,才算完成大病保险覆盖,不能一招了事。已经招标还未开始补偿工作的,要尽快启动补偿;还未进行招标的,要抓紧实施,10月份,必须开始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

此外,会议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山西省医改办希望各地市能提高认识,坚定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加快信息系统的无缝对接,尽快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同时,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之间,保险机构和各级新农合管理中心之间要增强合作意识、做好对接、互通有无,共同研究办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快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工作进度,紧盯问题,通过政府部门间有效协调,帮助解决商业保险机构承保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风险,确保大病保险报销补偿及时足额到位。

(记者吕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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