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调整2016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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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30 浏览:

我市调整2016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学生儿童门诊报销费用段上调

南报网讯 (记者 肖姗)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昨天联合下发通知,调整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相关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老年居民筹资标准由840元/人 年提高至860元/人 年,其中,财政补助460元/人 年,个人缴费400元/人 年。

其他居民筹资标准由860元/人 年提高至910元/人 年,其中,财政补助430元/人 年,个人缴费480元/人 年。

学生儿童筹资标准由500元/人 年提高至580元/人 年,其中,财政补助430元/人 年,个人缴费150元/人 年。

大学生筹资标准由480元/人 年提高至550元/人 年,其中,财政补助430元/人 年,个人缴费120元/人 年。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另外,学生儿童门诊报销费用段由0 300元调整为0 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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