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制定特殊待遇政策。对参加医疗保险单独统筹的困难企业一般离休干部给予定额补助。按属地标准,省财政分别给予每人每年6000元、12000元和35000元的定额缴费补助,使离休干部医疗费实报实销的保障政策得到落实。另外,对在困难企业的建国前老工人再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的医疗照顾补助,2015年省财政累计补助2700多万元。
完善医疗报销补偿政策和健康体检政策。将老年人多发的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病纳入门诊报销范围,减轻老年人的医疗负担。从2015年起,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开展健康体检,为老年人提高健康咨询、疾病预防等服务,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补助3000多万元。(郭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