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将增7家医保特供药店 基本情况正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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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1 浏览:

原标题:青岛市将增7家特供药店基本情况正在公示

青岛市人社局今天公布了拟确定的7家特供药店基本情况,对公示无异议的,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将与其签订医疗保险特供业务服务协议,准予承担医疗保险特供业务。

特供药店是指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医疗保险特供药店服务协议》,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保特供业务的定点药店。医保特供业务包括特药、特材、纳入特供管理的医保范围内药品、纳入特供管理的特殊疾病门诊大病的医疗业务和其他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纳入医保特供范围的业务。

这7家特供药店分别是:青岛万和泰药业有限公司(马来酸依那普利叶酸片、注射用头孢哌酮钠他唑巴坦钠、乌灵胶囊);青岛京城医药有限公司京城大德生二十九分店(盐酸吡格列酮胶囊、萘哌地尔片);青岛美康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十五大街店(金天格胶囊、注射用盐酸博安霉素、注射用醋酸丙氨瑞林);青岛上药众协大药房有限公司(吡非尼酮胶囊、金水宝胶囊、硫酸依替米星注射液、托伐普坦片、注射用尤瑞克林、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注射液);青岛海森特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五连锁店(艾普列特片、盐酸吡格列酮胶囊、双环醇片、丁苯酞软胶囊);青岛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左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甲磺酸阿帕替尼片、西达本胺片);青岛好药师大药房有限公司(注射用重组人尿激酶元、来氟米特片、舒筋胶囊)。

依据《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特供药店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和《关于2015年度社会医疗保险特供药店资格申请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市人社局对 2015年7月~8月提出医保特供药店资格申请的单位进行了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审查、现场查验情况和专家评审结果,现对拟确定特供药店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将与其签订医疗保险特供业务服务协议,准予承担医疗保险特供业务。

如果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格有异议,可直接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反映,反映问题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等形式,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必要时应提供真实证据。反映内容不实,或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将不予受理。受理电话:8591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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