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与部分省市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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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4 浏览:

12月3日,云南省与西南地区及泛珠区域部分省(区、市)实现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即日起,参保人员在云南与重庆、四川、贵州、广西、海南、广州等地流动时,就医可即时结算。

云南省内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巡视员张玉祥介绍,符合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办理条件的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首先要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之后就可以持本人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跨省异地就医证》,到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即时结算,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未办理备案手续,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异地门诊抢救并住院治疗的,本人或亲属在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备案手续,仍然能进行即时结算。参保人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属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属于个人支付的,由参保人负责结清。如果未在时限内办理备案手续的,不享受即时结算。

西南地区、泛珠区域的参保人在云南省异地持卡(证)就医,在参保地按规定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再前往云南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持卡(证)住院,享受医疗保险即时结算。

2016年,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全部纳入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范畴

“云南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自1999年启动实施,截至目前,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已达1131万人,全民医保基本实现。”云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崔茂虎介绍,为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解决好参保人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问题,云南省于2008年开始着手探索研究,通过7年的不懈努力,终于实现了与西南地区及泛珠三角部分省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崔茂虎表示,云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工作实现了“两个率先”,一是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内城镇职工、居民参保人群的省内异地就医购药持卡即时结算;二是率先实现辐射西南地区及泛珠三角等部分发达省市的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

张玉祥介绍,2016年,在完善云南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同时,云南省16个州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全部纳入到西南地区、泛珠三角区域等部分省(区、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联网辐射范畴中,“也就是说,跨省异地就医在全省范围内的城镇职工参保人群中实现全覆盖,以此解除参保人因异地就医不便带来的后顾之忧。”(李发兴、歹永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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