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慢病社区首诊 增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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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5 作者:中国医疗保险 浏览:

  东莞市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坚持保基本与强基层同步发展的做法之三

  实行慢病社区首诊,增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

  针对社区卫生服务仍存在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不足、“六位一体”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刚起步且面临很多困难的状况,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慢性病管理跟踪与随访、治疗与保健、沟通与互助为突破口,制定了“慢病首诊到社区”的配套制度。引导享受特定门诊慢病待遇的参保人,在大医院明确诊断及制定治疗方案后,回社区由社区医生进行指导和跟踪服务,并且起到促进社区医生培养全科思维,提高基本医疗水平的作用。而且,在长期的维护社区群众生命健康的工作中,建立起医患双方基于信任的、无形的契约关系,从而推动其他公共卫生功能的长足进步。采取的方式是:长远规划、层层推进、步步配套。

  长远规划,就是先将在大医院就诊的特定门诊慢性病参保人纳入社区管理,暂不改变在大医院就诊、也不改变待遇,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特定门诊审核及待遇支付等方面发挥一定作用,通过社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宣传等,树立社区对慢病管理的“主角形象”;层层推进,就是在人们对社区慢病管理“主角”的认识逐步提高的基础上,实行“特定门诊社区首诊”,让特定门诊参保人回到社区、接受社区,此项措施已于今年一月一日开始实施;步步配套,第一步是在社区用药目录中增加慢性病常用药,由特定门诊待遇支付,第二步是取消特定门诊限额及申请审批业务,将特定门诊普通化,完全按照社区普通门诊就诊管理及支付待遇,配套的是将所有门诊用药目录开放给社区普通门诊,并在处方开药量上给予政策倾斜。

  “慢病首诊到社区”对社区功能的促进作用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显现,但对门诊统筹基金的优化作用却逐渐显现:从今年头2个月的运行情况看,特定门诊在大医院的就诊的比例降至61%,下降17个百分点,特定门诊参保人回社区后的平均费用为每人次129元,与在大医院的304元相比下降175元,降幅达58%;慢病社区首诊制也带动普通门诊转诊率的下降,由2010年的16%下降至13%。

(编辑:海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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