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统筹城乡医疗卫生发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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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6 作者:徐建光 浏览:

  上海市卫生局局长徐建光在本刊第八期撰文

  提出统筹城乡医疗卫生发展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城乡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要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应树立以人为本、城乡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把不断满足全体人民健康实际需求作为医疗卫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提高健康状态和增强健康素质作为工作的重要目标,使城乡居民能够享受到公平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缩小城乡之间因经济发展差异造成的基本医疗保障不平衡,确保城乡能够均衡、和谐发展。

  (二)坚持政府主导和各部门联动的运行机制

  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事业,推进医疗卫生改革,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目标是一个庞大的持续发展的社会系统工程。这就需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运行机制,以城乡各级政府为主体,整合各方资源,聚集各类有利于促进居民健康的积极因素,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大对卫生保健事业的投入,激发各部门参与卫生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各部门联动机制,共同推动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坚持重点向农村倾斜的工作机制

  上海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医疗卫生城乡一体规划提供了坚实基础,城乡一体规划使城乡居民享受公平的基本卫生保健有了机制上的保障。要加快缩小城乡之间因经济差距而存在的不平衡,应将卫生工作的重点下沉到农村基层。这是由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的现实国情所决定的,在制定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农村地区的实际,向农村倾斜,财政投入也要确保对农村地区的扶持,并加大城区对农村地区的支援,加快农村地区前进的步伐。

  (四)坚持动员各种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共同参与

  在推进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工作中,要动员一切可利用的社会资源,引导社团、协会、企业、慈善机构等非政府组织参与,共同推进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目标的实现。通过社会团体和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可帮助困难人群参与医疗救助,组织志愿者服务农村地区的广大农民,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和解决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些困难,有效带动农村地区医疗卫生工作,在服务过程中充分调动患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实现。

(编辑:海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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