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医疗保险系硕士研究生蒋露露在本刊第八期撰文提出,确保用药安全,尤其是高警讯药物的安全使用,是世界各国医疗机构及世界卫生组织所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对高警讯药物进行安全管理可以明显提高病人用药的安全性,但我国的医疗机构普遍没有确立高警讯药物的概念,更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一、高警讯药物的概念及分类
1.概念
高警讯药物的概念最早由美国药物安全使用协会提出。该协会1995-1996年进行的“药物在何种情况下会对患者健康造成伤害”的研究表明,大多数导致患者死亡或使其严重受创的药物错误使用案例仅是由少数特定的药物引起的。于是,该协会将这些具有造成患者伤害的最高风险药物定义为“高警讯药物”[1]。
2000年,美国药物安全使用协会正式提出高警讯药物的概念,即“由错误使用而可能对病人造成严重伤害的药品”。虽然错误使用这些药品不会比其他药品更加常见,但是错误使用这些药品造成的后果却要比其他药品严重。因此该协会要求各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此类药物的重视和安全管理及评估使用,最大限度地降低患者治疗过程中的风险。
2. 高警讯药物的种类及目录
2000年,美国医疗机构认证联合委员会和药物安全使用协会公布的5大类高警讯药物为胰岛素制剂、安眠药及麻醉剂、注射用氯化钾或磷酸钾浓缩液、静脉用抗凝药(肝素)和浓度超过0.9%的氯化钠注射液 。此后又于2003年12月公布了一份包含19类14项特定药物的高警讯药物表,增加了肾上腺素类、多巴胺类、钙剂、化疗药物及地高辛等。2008年,美国药物安全使用协会在对770名相关从业人员调查分析、综合打分后,公布了最新的高警讯药物目录表(表1) 。
表1 高警讯药物目录表(2008)
序号 | 高警讯药物类别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 静脉用肾上腺素激动药(如肾上腺素、去氧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 静脉用肾上腺素拮抗药(如普奈洛尔、美托洛尔和拉贝洛尔) 吸入或静脉麻醉药(如丙泊酚和氯胺酮) 静脉用抗心率失常药(如利多卡因和胺碘酮) 抗血栓药物(抗凝药,如华法林) 心脏停搏液 注射用或口服化疗药 高渗葡萄糖注射液(20%或以上) 腹膜和血液透析液 硬膜外或鞘内注射药 口服降糖药 静脉用强心药(如地高辛和米力农) 脂质体药物 注射用中度镇静药 (如咪达唑仑) 口服或小儿用中度镇静药 (如水合氯醛) 静脉、透皮或口服阿片类镇痛药 肌肉松弛剂(如琥珀酰胆碱、维库溴胺和罗库溴胺) 静脉用造影剂 全胃肠外营养液(TP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