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势利导积极推进城乡医保一体化

分享到

2012-01-19 作者:周寿祺 浏览:

  原江苏省苏州市卫生局督导员、教授周寿祺在本刊2012年第一期撰文指出

  因势利导积极推进城乡医保一体化

  自党的十七大提出推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一体化战略后,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制度已成为大势所趋,探讨城乡医保一体化的实施步骤势在必行。本文结合我国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情况,对相关政策及步骤进行探讨。

  城乡一体化是指一定的行政区划或规划区内城乡经济社会的统筹协调发展,其核心是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实现一体化发展,而不是追求形式上的城乡“一样化”。构建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是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大趋势的要求。当前,既要抓住已经成熟的时机大力推进,又要选择正确的步骤和政策措施科学推进,走规范、衔接、统一的路子。

  1.规范城乡各项医保制度

  城乡三项基本制度的规范运行,是实现统筹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规范的依据应当是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要在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框架下,稳定职工医保;完善城镇居民医保,将大中小学生纳入其内;提高新农合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使个人现金负担降至30%以下。现在有一种苗头:看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并轨是大势所趋,有的地方产生了放松管理和等待整合的现象。其实,加强规范化管理才能为整合创造良好的前提条件。

  2.有序衔接城乡医保制度

  在县级或地级统筹地区范围内,保持现有法定的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同时促进城乡衔接,消除县(市)、区之间的差异,城区与乡镇之间的差异。消除差异的路径是实现覆盖对象、保障项目、待遇标准、医疗救助、经办管理的“五统一”。这是目前苏州市的成功做法,尽管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尚未完全并轨,但由于实现了“五统一”,体现了管理上的一体化,城乡参保居民在苏州各统筹地区间异地就医实现了一卡通。

  3.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将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并轨”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由现有的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元格局整合为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二元格局。有的提出实行“大整合”,即将城乡各项医保制度整合为城乡全民“一元化”的医保制度,这将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在现阶段并不现实。

  4.谁整合谁受益,早整合早受益

  只有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才能发挥大数法则效应,增强制度的抗风险能力,才能不断缩小城乡医保差距,建立公平和谐的医保制度,促进可持续发展。从现实条件看,将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与新农合整合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适逢其时,是提升制度建设水平和保障功能的不二选择。天津市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与新农合并轨后,一举改变了原新农合10个区县的手工操作方式,将网络服务平台迅速拓展至全部涉农区县,大大减轻了参保患者就医的垫资压力;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制度整合前,新农合住院率达10.09%,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住院率下降到6.95%,下降了3.14个百分点;次均住院费用支付比新农合提高101.8%,个人负担率比新农合降低2.8个百分点。这些数据表明,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已经显示出政策和经办管理优势。宁夏、成都、杭州等地,也取得了类似的整合绩效。实践告诉我们,谁整合谁受益,早整合早受益。推进医保城乡统筹不仅是大势所趋,而且这条路一定能走得好,走出宽广的发展道路。

(编 辑:海 韵)

  • 微信公众号

  • 手机站

《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35491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23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