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服务协议 规范服务行为 ——瑞昌医保与定点医院签订工伤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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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3 浏览:

细化服务协议 规范服务行为
——瑞昌医保与定点医院签订工伤服务协议
瑞昌医保局 柯炜
新年伊始,瑞昌市医保局为进一步强化管理,以提升医保服务质量为总抓手,进一步细化与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完善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工伤保险工作实现服务质量新突破。
一是严格工伤准入、准出制度。严禁将不符合工伤住院的违规收治入院。执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师必须在门诊病历上详细注明致伤原因、时间、地点及事故发生经过,并明确诊断,对有疑问的应进行进一步检查,不能含糊不清。并积极配合医保部门的工伤调查。对符合出院条件的工伤患者,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
二是严格工伤申报填写制度。对疑似符合工伤条件的患者,应及时、如实、详细的为患者填写工伤申报的医学文书,比如门诊病历、疾病诊断书、出院小结、门诊处方等。
三是严格工伤治疗方案。定点医疗机构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工伤人员服务。在诊疗过程中,正确执行医保三大目录,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杜绝冒名就医、挂床住院、搭车开药、故意延长住院时间等违规现象;
四是严格社会监督体制。双方承诺,建立社会监督体制,成立监督小组,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实行查处结合,进一步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工伤服务行为的监管,明确违约责任及处理办法,严格执行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
江西省瑞昌市建设路41号 柯炜  邮编:332200  
电话:15979956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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