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人社局办好民生实事提升参保群众受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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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3 来源:自创 作者:朱光伟 浏览:

綦江区人社局办好民生实事提升参保群众受益水平
綦江区人社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办好民生实事,建立城乡居民重大疾病保障机制,继续推进基金支付制度改革,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监督职能,保障基金安全有效运行,提高参保群众受益水平,推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强化责任完成基金征收,力争做到应保尽保。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在綦高校大学生筹资参保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基金征收任务。充分发挥各种宣传渠道和平台,继续加大对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重点抓好对外出务工人员和城乡居民的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风险和医疗保健意识,使参保成为广大城乡居民的一种自发性行为,从“要我参保”转变为“我要参保”,力争做到应保尽保。
二是强化城乡居保基金监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基金财务管理,切实落实上级有关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政策要求,加强基金财政专户和支出户管理,规范基金会计核算和拨付程序,严格基金封闭运行管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报销核算、审核、审批、登记和兑付的程序,对全区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可比分类、同质比较,定期通报其费用水平、结构、涨幅,重点关注定点医疗机构药费、检查费、材料费“三费”的水平和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群众咨询、举报投诉渠道,督促落实信息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提升群众受益水平。采取网上实时,随机抽查、定期督查和全面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日常审核力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加强日常稽查和稽核力度,探索网上即时监控,通过暗访、走访慰问参保住院病人、发放《问卷调查表》等方式,重点查处冒名住院、挂床住院等行为,特别是依法加大对骗取、套取基金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良好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秩序。进一步科学测算预付总额,建立健全评价制度,全面加强综合考核,探索完善奖惩机制,以促进医疗机构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升参保群众受益水平。
四是强化社会保障精细服务,及时享受参保待遇。从硬件设施入手,强化精细服务,配备身份证读卡器、证卡打印机、影像监控设备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将社保卡及时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并引导城乡居民激活其金融功能,按照补(换)卡工作流程及要求,加强对补(换)卡管理,确保社会保障卡安全使用。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运行机制,加强与商业保险机构的交流沟通,明确具体经办的流程、权利、义务和责任,协调搞好大病保险经办服务工作,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撰稿人:朱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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