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医保局:落实集采全流程管理 价格监测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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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5 来源:肥城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张艳红 浏览:

价格监测是医药价格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开展价格工作服务、实施宏观调控、加强价格监管的重要依据。为切实做好医药价格监测工作,肥城市医保局扎实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数据监测分析及预警,及时跟踪了解医药市场价格和医疗费用变动情况,推动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一、建立和完善医药价格监测,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从全市范围内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医药机构和零售药店作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监测目录,重点关注短缺药品、集采药品、谈判药品、和社会关注度高的其他医药品种价格变动情况,监测对象和范围根据监测周期、政策变化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监测方法采取医药机构报送和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同时结合医药价格和零售药店实际,在监测目录的基础上增加监测品种数量,创新监测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做好辖区内医药价格监测工作。
二、做好药品耗材集采全流程监管,为医药价格决策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一是定期预警提醒。依托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用好“月度自查整改、季度预警提醒、半年统计上报、年终回头看”的全流程监管机制,对全市医疗机构各批次集采品种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与预警提醒。二是自主开展监测。围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开展全流程监测,主要包括医疗机构报量情况、采购情况、购销协议签订及执行情况、中选产品供应情况、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诉求对接情况、问题督办查处情况等。三是强化督导整改。对集采数据分析及预警的监测通报、分析报告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处理,实时掌握集采各环节进展情况。
三、做好基层医药机构集采药品配备及销售情况的监测。
选取4家单位对药品的配备及销售情况进行监测。各监测单位按照周边参保人员用药需求配备集采药品,且监测医药机构是否配备有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用药。要求所有监测单位配备推荐目录内集采药品80个品种,药品配备逐步充足,在满足患者购药需求的同时可降低患者经济负担,且集采药品销售价格总体稳定。除推荐目录内集采药品外,监测单位还配备有20余种推荐目录外的集采药品,满足患者的购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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